是谁给的这些人的勇气?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根本就不该拍,拍的时候就涉嫌违法的,这帮人怎么这么大胆呢?
一个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犯人,竟然能堂而皇之的拍电影,把判决都不承认的家暴刻意凸显出来,从一个情绪暴躁的杀人犯立马变成了一个反暴力的英雄形象,这种内容胡乱创作,无视规则和底线作品,怎么能这么随便的走进大众的视野呢?
最最让人担心的问题是,竟然在国外获得了大奖,这也就是说明非常符合西方的审美观念,如果西方人愿意看,随他去好了,那为什么又开始在国内操作上映呢?这是想把这种观念在无形之中传播到每个人的心里,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