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保护生态平衡,嘉陵江禁止私自捕鱼。
有男子趁着嘉陵江旁无人,拿着渔网去江中捞鱼。
街道办工作人员会定期到嘉陵江边巡视,此前发现有人捞鱼却未加劝阻。
此次工作人员巡视时发现了这名男子。男子察觉工作人员后,丢下渔网跳江游走。
街道办工作人员称,该男子私自捞鱼已被发现多次,虽经多次劝阻,他却不听,总是偷偷捞鱼。
街道办工作人员仅有管理权,没有处罚权,无法对男子进行处罚,只能予以劝阻。
我认为男子此举太过危险。江水流速极快,在江中游泳,万一腿脚抽筋,便会危及生命,实在得不偿失。
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