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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汪涵这些年低调是去沉淀了 没想到突然冒出来当电影出品人, 还摊上大事了!

本以为汪涵这些年低调是去沉淀了
没想到突然冒出来当电影出品人,
还摊上大事了!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
让服刑人员演自己,
把司法定性的S人案
包装成“反家暴英雄”。
价值观歪得没边了。

更离谱的是,这片子居然还是挂着他汪涵唯一出品人的名号。

出事之后,汪涵的道歉信堪称“切割模板”初衷是好的,了解是不够的,出资是没有的,关联是要切割的。

翻译成人话就是:“我啥也没干,你们别找我。”

可问题是,您跟导演多次深度合作,频繁挂名人家项目,现在出事了就说“友情挂名、毫无了解”?

这就像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开赌场,被抓了说“我就挂个名,不知道里面干嘛”。

法官能信吗?

说白了,娱乐圈这种“挂靠式捞名”太常见了,明星用自己的名气给烂项目背书。

赚了,分热度和口碑;
赔了,一句“疏忽大意”。

这不叫糊涂,这叫精致利己,只想要红利,不想担风险。

可观众不是傻子,司法底线也不是橡皮泥。这已经不只是审美问题,是黑白颠倒了。

汪涵这声“抱歉”,轻飘飘得像没吃饭。

明星“挂名”出事,这几年还少吗?每次都是“不知情”“被欺骗”“已切割”。

可话说回来,您拿名气和信誉换来的热度分成时,怎么不嫌烫手?

署名不是儿戏,出品人三个字写上去,就意味着要为内容负责。

别总拿“善意”当挡箭牌,善意不是免责声明,无知也不是护身符。

这个圈子该立个规矩了:谁署名,谁担责。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