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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21岁在校学生组织未成年到KTV有偿陪侍,又以抽取台票的方式获利178

海南三亚,21岁在校学生组织未成年到KTV有偿陪侍,又以抽取台票的方式获利1785元,被抓后该男子请求从轻处罚,刑期不要影响自己的学业。你说他有道德吧却干出这样的事,你说他没道德吧,他还惦记着自己的学业。

该案发生时,男子韩某仅是一位21岁的大专在读学生,警方怎么也没想到,原本是打击KTV不法陪侍现象,却把这位看起来没什么社会经验的清秀男生给牵扯了出来。

原来韩某平时在校没有专心专研学业,却老想着各种歪门邪道赚取外快,于是他便打起了给KTV介绍陪侍,从中抽取利润的主意。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不是想干就能干的,首先韩某并没有相关资源,于是他想到年纪比较小的女孩自我判断能力比较弱,社会经验也少好哄骗,便决定对这样的女生下手。

韩某花言巧语对女孩子们说在KTV只是陪陪客人唱歌而已,很简单还能赚取不菲的费用,单纯的她们很容易就被其给说动了,完全没想到这样的场合有多复杂,很容易就会把人带入歧途。

而部分女孩因被各种信息的瞒骗与洗脑,甚至主动联系韩某寻求工作机会,可想而知现在不法信息的传播对年轻孩子们造成了多大的危害。

2024年初,韩某便通过各种渠道组织了十几个年纪在15-17岁的女孩子,准备开始他的“事业”。

2025年3月,韩某安排盘某某(15周岁)到某赛马会进行有偿陪侍,但是盘某某因在赛马会上班三天期间未被客人选中便离开,韩某未从中获利。

2025年5月21日,韩某安排刘某某(16周岁)、杨某(15周岁)、王某一(17周岁)到KTV进行有偿陪侍。

2025年6月2日,又介绍夏某某(15周岁)、王某二(15周岁)到KTV进行有偿陪侍。期间,韩某通过抽取台票的方式共获利人民币1785元。

2025年6月4日,张某某(17周岁)、赵某某(16周岁)联系韩某安排二人到KTV进行有偿陪侍。

2025年6月5日,张某某、赵某某入住到韩某安排的住所,但尚未进行有偿陪侍。

可以看到,这些女孩全都是在韩某的安排下到各种地方进行陪侍,而韩某完全就是以“经纪人”自居,从中抽取提成,把这份不法的勾当当做事业来做了,还没等他高兴得太早,报应就来了。

6月5日晚上18时许,管理大队在三亚市将韩某抓获,继而在某小区查获了被韩某哄骗组织来的女孩们。


最终,韩某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韩某违法所得1785元予以追缴,作案工具手机一并没收上缴国库。

韩某这时才知道事情闹大了,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一名学生而已,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悔不当初,于是上诉请求轻判,理由是并不是所有女孩都进行了陪侍,有的人中途离开或者没有被选中。

同时他还提出了另一理由:自己的学业还没完成,刑期请求轻判不然会影响学业。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想笑,这时韩某就强调自己的学生身份了?当他哄骗这么多小女孩时有没有想过她们此时也应该在学校里读书,而不是在给他工作进行违法行为,有没有考虑过自己这样干有没有影响别人的学业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

韩某在明知女孩们没有年满18的情形下,以从中抽成赚取钱财为目的,组织她们到娱乐场所进行陪侍,不顾复杂环境对她们的影响,明显违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鉴于韩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原审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判决量刑适当并无不当。

本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就将迎来光明的未来,却干出这样违背道德,拉别人下水的事,韩某的学业就不提了,出狱后他也将背上一辈子的案底。

大家对韩某的行为又怎么评价呢?

信息来源于: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