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里,一名戴着头盔的年轻男子,高高抡起灭火器,朝着一辆黑色零跑越野车的前车玻璃狠狠砸去,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坚固的玻璃仿佛脆弱的碎冰一般,彻㡳崩裂,无数细碎的裂纹呈蛛网状四散开来。
前车玻璃砸碎后,男子又朝着引擎盖狠狠砸了两下。
然后提着灭火器走到旁边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前,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比亚迪的前车玻璃也被砸碎了。
砸烂前车玻璃还不解恨,又提着灭火器走到车尾,将零跑车的后车玻璃砸碎,力量之大,玻璃砸坏时灭火器都连带着掉进了后车厢。
这两辆车到底是怎么碍着他了,会激起他的滔天怒火。
男子开着一辆粉红色,桂R牌照的小型迷你电车。
莫非是他来这里充电,但充电位置已被占满,长时间等待无果后,情绪崩溃失控,就做出这种疯狂举动。
有人说他是有预谋的,戴着头盔就是为了防止被人发现。
我觉得应该不是这样,戴头盔还是能看得清面部,真要让人看不见,还不如戴口罩,而且他的后车牌照也没有遮挡,看得清清楚楚。
警方根据这些线索,要找到他是很轻松的。
说明他压根就没想着要隐藏面目和身份,摆明了就是要疯狂打砸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他根本不在乎。
戴头盔只是为了防止被砸碎的玻璃溅伤。
果不其然,帽子叔叔迅速赶到,当着帽子叔叔的面,男子还开着自己的小电车,多次冲撞比亚迪车,不顾帽子叔叔的竭力劝阻,狠狠将比亚迪撞了推到充电桩上。
就因为这两辆车占着车位不充电,让他也充不了电,他就情绪失控,疯狂打砸破坏。
比亚迪确实没有充电,充电枪是放在充电桩上,但零跑是充着电呀。
冲动是魔鬼,为了发泄愤怒,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损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或情节较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即使没达到5000元立案标准的,但只要达到2000元以上,也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男子必将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惨重代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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