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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河南郑州,谭女士去美容院护肤洗脸时不小心将23.7克、价值31997元

谁的责任?河南郑州,谭女士去美容院护肤洗脸时不小心将23.7克、价值31997元的金项链掉在洗手池。监控清楚拍下项链被另外的顾客捡走,哪成想,谭女士打电话找其要回时,对方表示看着不像黄金才丢弃,并没有想要私自占有。

5月16日,谭女士去美容院洗脸,做项目的时候,她戴的一条23.7克、价值31997元的金项链不小心掉进了水池里。

谭女士当时没发现,等她反应过来,项链已经不见了。

美容院调出监控,画面显示:谭女士走后,另一名女顾客在水池边发现了一个东西,捡起来反复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用纸巾包好,放进了自己的包里。过了一会儿,这名顾客又把一团白色的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美容院第二天翻找垃圾桶,但项链已经不见了。

谭女士找到那名捡拾者,对方倒是很痛快地承认了:"我确实捡到了,但我看着不像金的,就当成垃圾扔掉了。"

她还说,监控可以证明我是扔了,没有占为己有。不过她也承认,没放回原处确实不太好。

谭女士不接受说"你觉得不像金的,可以交给美容院前台,也可以报警,凭什么自己判断是假的就扔掉?那可是三万块钱的东西啊!"

谭女士已经报了警,下一步准备走法律程序。

有网友认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没有处置的权利,捡到物品不能随便丢弃。哪怕分不清真假,也可以交给店里工作人员,或者等待失主回来找寻,随手扔掉太过不负责任。

也网友觉得:捡拾者没有偷偷藏起来占为己有,只是看错材质丢掉,算不上恶意犯错。

律师表示:捡到别人的东西,你有义务返还,也有责任妥善保管。如果你故意把东西扔了,导致失主找不回来,那你就得全额赔偿。

只有一种情况不用赔——如果你没有故意扔掉,而是不小心弄丢了,那另说。

但捡拾者自己承认是“看着不像金的所以扔了”,这就属于故意丢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还提醒,如果她其实没扔,而是自己藏起来了,那就更严重了,可能涉嫌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项链是真是假,而在于你不能替别人做决定。那是别人的财产,你捡到了,要么归还,要么交给警察或者店家。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谭女士,一条三万多块钱的项链丢了,明明知道是被谁捡走的,对方却说“我扔了”,你心里什么滋味?

那不是一张废纸,不是一块石头,是别人辛辛苦苦挣钱买的贵重物品。你轻飘飘一句“看着不像金的”,就替别人做了决定,这合理吗?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捡拾者先放进了包里,过了一会儿才扔掉。这个细节让很多人怀疑:她是不是本来想拿走,后来发现美容院有监控,怕被找上门,才赶紧扔掉的?

当然,这只是大家的猜测,没有证据。

做人要讲良心、讲规矩。别人的东西,不是你的,就别乱动。哪怕是一片树叶、一张纸,那也是人家的。尊重别人的财产,就是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