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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媒大象新闻:《男子带女儿(殁年2岁)与文某某同居期间,常用捆绑、吊起、冻饿等方

拳媒大象新闻:《男子带女儿(殁年2岁)与文某某同居期间,常用捆绑、吊起、冻饿等方式对其实施虐待行为……文某某被判处死刑》(编辑:杜卉)

这个标题完全不知所云。上来主语先写男的,说他带女儿和不明性别的「文某某」同居期间对「其」实施虐待,最后突然来一句文某某被判死。

读者看完这个长难句,既搞不清楚被虐待的「其」是他女儿还是文某某,也搞不清楚文某某为什么会被判死,更搞不清楚男的「行凶者」为什么美美隐身了。

点开最高法的正文才知道,这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是:恶女(文某某)趁姘头上班,打死了他的女儿。最后恶女被判死,姘头被重判无期。

所以正常的新闻标题应该是《文某某(女)虐待殴打2岁女童致其死亡,已被执行死刑》。

本来一句话就能交代清楚的事情,然而拳媒为了强调男性的罪,非要绕来绕去,把首恶女主的身份和行为藏得七零八落,结果就是人话说不利索,脸也不要了。这就是河南广播电视台从严惩处虐待残害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学魅力时刻主角看见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