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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写《项链》的时候,有人说,马蒂尔德如果狠狠心,不还了,那是不是就没事了?不是

之前写《项链》的时候,有人说,马蒂尔德如果狠狠心,不还了,那是不是就没事了?

不是的,朋友,你太小看当时欧洲债务的力量了。因为在那个年代,欠债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场足以把人逼上绝路的生存游戏。因为有一个东西叫做:

债务监狱

这个监狱不是什么形容词,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监狱。只不过这个监狱在法国还不算太流行,小额欠债一般不至于,但是大额(马蒂尔德哪个绝对是大额)欠债就很难说了。那么这玩意在哪儿最多呢?

英国

英国普遍到什么程度呢?一个小店员,欠了裁缝几英镑,换算到今天最多相当于两万块钱,就会被抓到债务监狱里。在当时,英国的债务监狱里面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小额欠债。入狱第一天,老犯人会逼你交13先令到1几内亚的Garnish,大概相当于入监费,其实就是保护费。交不起?那你就别想靠近火炉取暖,也分不到任何慈善机构捐献的汤。监狱不提供床,想睡床铺?6便士一晚租给你。没错哈,坐牢要租床铺。想戴轻一点的铁链?交“减轻铁链费”...

总之,处处都要钱。

官方倒也不是什么都不给,每天还是有饭吃的,但是这个饭=14盎司(约400克)发霉的面包...

其他的你在监狱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医疗、甚至出狱时的开锁服务,都要另外收钱。不交钱?那你别开锁了!

拿什么时候能出去呢?原则上,债务还清,或债权人同意放人就可以出去。但要是能还清,还会被关进来吗?所以很多人关几年、十几年,甚至关到死也没放出去。

更绝望的是,你在监狱里的费用,也会被算到新的债务中,继续算利息,债务越滚越多...

狄更斯12岁时,父亲因为欠了40英镑的面包钱被关进马莎尔西监狱,全家跟着住进去,只有小查尔斯在黑鞋油厂打工养家。狄更斯在《小杜丽》里把马莎尔西写成了一个“小社会”,有“校长”(老杜丽)、有“学生”、有酒馆、有商店,因为他童年时父亲就因欠债被关在这里,他母亲和兄弟姐妹也跟着住进监狱,只有小查尔斯在外面打工养家。没错哈,家人也可以住进来,因为在外面也没地方住...

有人问了,那我能不能想申请破产?不太能,因为19世纪之前,破产基本只有商人才能走,而且申请破产本身,比如申请费、程序、律师费等等,就很昂贵,所以穷人根本没可能。

总之,大部分小额欠债人就是因为穷去借债,然后还不起被关押,关押之后更加还不起(没法工作),只能继续关押....

有人问了,关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财政受得了吗?这就要说到英美的一个悠久的传统:

私营监狱

美国,大部分债务监狱,都是私营或由王室官员承包,狱卒不是拿固定工资的公务员,而是靠向犯人收费来维持运营和自己赚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收钱特别起劲,一切东西都要钱,而且犯人越多,关的时间越长,收费就越多....

这不是龙王卖伞吗?

为了创收,监狱还根据条件好坏,创新的发明了“好区”和“贫民区”。之前咱们说的惨状都是贫民区的,好区 Master's Side 那就不一样了,有单间,有窗户,还可以自带家具,顿顿有肉有咖啡,还有酒吧,甚至白天还能出去工作,晚上还能回来打台球....

当然了,这些都不免费,不交钱是得不到的,而且价格绝对远高于市场价,否则狱卒挣什么钱呢?

有人说不对啊,有钱怎么还坐牢呢?套用当时伦敦法律圈的行话来概括:“债务监狱不是惩罚穷人的地方,而是富人逃债的避风港。”因为当时的法律规定,一旦一个人被某个债主告了,抓进了债务监狱,那么其他债主都要暂停诉讼,不能再起诉他了,也也无法再向法院申请逮捕他或查封他的资产。

所以坐牢,相当于按下了法律程序的“暂停键”,把所有债权人挡在门外,给自己争取转移资产或讨价还价的时间...

更有甚者就是本来有钱,但是根本不打算还,就打算当老赖,把钱都转给家人,自己娶坐牢,债主也没任何办法。这种事情到现在也不罕见吧?

然后他进了监狱,花点钱交房租,住进单间,自带名画和家具;监狱里有酒馆、咖啡馆、台球室,甚至还能出去租房子,白天出去做生意、喝下午茶,晚上回来打卡睡觉。

这特么是进狱风度假啊!

反正说了归齐,债务监狱的本质不是“让你还钱”,而是“把你当人质”。 狱卒靠人质赚住宿费,债主靠人质逼家属凑钱。至于人质在里面是吃糠咽菜还是吃牛排,完全取决于你给狱卒和债主开了多大的价码。

可能有人会说,这社会部乱套了吗?都这样了就没人管吗?

对此,狄更斯贡献了我认为最经典的比喻:兜三绕四部(The Circumlocution Office)

“兜三绕四部是政府下最重要的部门。任何公共事务,没有它点头就办不成。它既管最大的“饼”,也管最小的“馅饼”。要做最明白的对事,或者纠正最明白的错事,也非得它特别授权不可。……凡是要办什么事,兜三绕四部比所有公共部门都更早领会到一门艺术:“怎样不把事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