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长”顾立雄正式宣布,
5月27日,台湾地区防务部门负责人顾立雄亲自宣布:海马斯火箭炮的8亿新台币首期款,行政机构已经在55日下午核定通过了。怎么付的?不是走正常的军购预算,而是直接动用了第二预备金,依据的是所谓的“预算法第84条”。
这话一出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预备金?那不是留着救命用的钱吗?在台湾,第二预备金是什么概念?那是专门应对台风、地震、疫情这些突发灾害的钱。
是万一哪天地震把楼震塌了、台风把村子淹了,能立刻拿出来救急的钱,是老百姓的保命钱。现在倒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直接把这笔钱拿出去,给美国交了军火费。
事情要从头说起,就在这个月,也就是2026年5月初,台立法机构经过几个月的拉锯,终于通过了所谓的“防务特别条例”。
但这里面有个关键细节——原本民进党那边提出的金额是1.25万亿新台币,结果被砍了一刀,最后通过的版本只有7800亿。
这7800亿里,就包括了海马斯多管火箭炮系统。这东西是美国卖的,82套,加上之前已经买的29套,凑一块儿有111套。按照计划,这笔钱要从2026年一直花到2032年,光今年就编了将近28亿新台币。
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这个时间点上。海马斯的首期款8亿新台币,5月31日就到期了。也就是说,如果不在这天之前把钱打过去,这单生意可能就黄了。
但问题是,那7800亿的特别预算,虽然条例通过了,具体项目的预算根本还没审议完。立法机构的程序还在走,钱还趴在账上动不了。
那怎么办?有人想了个办法——动用第二预备金,按照那边的“预算法”,第二预备金只能用于三种情况:原计划费用不够、业务量增加,或者“紧急政事临时需要”。而且每笔超过5000万新台币的动支,得先送立法机构备查。
更重要的是,立法机构已经删除或者删减的预算项目,绝对不能动用预备金来支付,这回的海马斯军购,属于那个7800亿“防务特别预算”里的项目。
而这笔特别预算,立法机构只通过了条例,具体的项目预算根本还没审议通过。换句话说,这笔钱本来就是被搁置的、没有法律效力的预算。
那为什么还能动预备金,因为他们引用的是“预算法第84条”。这个条款说的是,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构可以先行核定支付,事后再送立法机构备查。
简单来说,就是先斩后奏,5月25日那天,行政机构下午核定了这笔钱。国防部的官员后来补了一句话,说得挺直白:“钱已经出去了。”这话的意思很明确——生米煮成熟饭了,你们立法机构看着办吧。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8亿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但这8亿,只是个开始,翻翻之前的记录就知道,今年3月的时候,顾立雄在立法机构被问到过,目前已经拿到发价书的几个军购案,首期款加起来大概需要多少?他当时说的是,大约7900万美元,折合新台币25亿左右。
8亿只是海马斯这一单。后面还有标枪导弹、陶式导弹、无人机系统,一单接一单,都在排队等着交钱。而且这些单子的付款期限,有的可能也会面临跟海马斯一样的问题——预算没到位,但钱得先交。
那怎么办?继续挖预备金?预备金是有限的。那是留着应对台风、地震、疫情的钱。万一今年来了个大台风,或者哪个地方爆发了疫情,这笔钱已经被挪用了,拿什么去救?
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翻出了“预算法”的条文,一条一条地对照。有人说,立法机构砍了预算,行政机构就拿预备金来补,这不是把立法机构的监督权架空了吗?
还有人说,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程序问题了。这是把财政大权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钱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回头看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5月初,特别条例刚通过的时候,外界就在关注海马斯首期款的问题。5月14日,国防部的副负责人陈文星在记者会上说,希望立法机构能尽快把预算付委,这样才能依法紧急动支。
到了5月25日,顾立雄在立法机构接受采访时还说,时间上应该来得及。结果当天下午,行政机构就核定了。
5月27日,顾立雄在预算审查会上正式确认了这个消息。那一天的会议上,有个民进党的民意代表李坤城原本提案,要求国防部尽快处理海马斯付款的事。听到钱已经付了,当场就把提案撤了,动作之快,程序之“顺滑”,让人不得不佩服。
但问题来了——这钱到底合不合法?按照那边的“预算法”,第二预备金动支超过5000万新台币,必须送立法机构备查。现在已经动了,后续怎么补这个手续?立法机构能不能追认?如果不追认,这笔账怎么算?
更重要的是,这本应该是用来救命的钱,现在拿去买了武器。万一今年真出了什么天灾人祸,钱没了,谁来负责?这笔账,怕是没人敢算。
信源: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