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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乱用?陕西西咸,男子在村里开了一个加工简易卫生间的小工厂。那天突然来了个便装

有权乱用?陕西西咸,男子在村里开了一个加工简易卫生间的小工厂。那天突然来了个便装人员说要检查,男子配合时要求他出示证件,来人拿不出,还非让厂里停工。男子以为是骗子,就把人推出去,不料,当天一辆执法车,就死死堵在了厂门口,几天后,又一辆执法车,不出示任何证件、文件,堵住了厂里的偏门,双方当场发生推搡,对方称:堵门合适。

董某在村开了个小厂子,专门加工简易卫生间。

说白了就是个小作坊,养家糊口的那种。

5月14号那天,厂里来了个自称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来人穿着便装,进门就说要检查。

董某也没多想,做着配合着工作。

来人说,厂里必须停工。

董某一听就愣了,凭什么停工?你谁啊?

他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来人拿不出任何证件来。

董某说,停工可以,但要出示执法文书,他也出示不了。

董某火气上来了,啥也拿不出,凭啥?

他直接把来人推出了厂门。

但让董某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一辆综合行政执法车,直接开到工厂大门口,车一横,把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董某赶紧出来看,让车上的人出示执法证件,为啥堵门。

对面几个人,沉默不语,就这么干坐着。

董某又急又气,可人家是执法车,他也不敢硬挪。

过了几天,区环保部门的人也来了。

进厂转了一圈,看了看,说主要是查刷漆的违法行为。

董某的厂房里,确实有油漆和工具,做卫生间组装难免会用到。

但环保部门检查完之后,没有下达任何文书,也没有说要整改,更没有让停工。

董某追问到底什么情况,环保部门的人说了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找不到你。”

意思是,之前没联系上董某本人,所以没下文书。

董某心想,我厂子就在这,电话也有,怎么就找不到了?

他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结果没几天,又有人开来一辆执法车,这次堵的是厂子的偏门。

正门堵完堵偏门,这是要把他厂子围起来?

董某彻底怒了,他对着监控视频说,如果我的厂真有违规的地方,你该下文书下文书,该贴封条贴封条,我认。

但你这开着执法车,往门口一横,十几天不挪,算怎么回事?

厂子被堵,工人进不来,货出不去。

董某没办法,让工人在旁边的围墙上开了个口子,弄了个简易的铁皮门,勉强能走人。

但货车进不来,原料拉不进来,成品也发不出去,生产基本停摆。

事情闹到网上之后,办事处工作人员承认: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

那么没有执法证,就用执法车堵门,这合适吗?

但对方理直气壮的认为,那我们能咋办?我觉得应该堵门。

因为董某不配合检查,所以就得堵门。

这个逻辑,简单粗暴。

更让人无语的是,一位负责人面对同样的问题称:“咋不合适?”

作为负责人,连个解释都懒得给。

有法律人士表示,第一,如果董某的厂子,确实存在违规刷漆、废气直排、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无证排污这些违法行为,那该罚罚,该关关,没毛病。

第二,但执法人员的做法不妥。

全程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和文书,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直接用执法车封堵厂房大门十几天,这叫程序违法,这叫滥用行政职权。

第三,执法车长期堵门,导致厂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这个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属于扰乱单位秩序。

董某完全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部门立即把车挪走,撤销这个违法行政行为。

目前,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相关部门回应说,从目前门口的执法车已经开走了,但厂房里还有人留守。

至于最终结果,还在调查中。

这事其实并不复杂,一个小工厂,手续是否齐全,环保是否达标,需要依法处理。

但执法人员无证检查、口头停工、用车堵门,然后反问“咋不合适”,这就不是执法了,这是耍横。

执法车是用来执法的,不是用来当路障的。

厂家不配合,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自己当判官,拿公权力撒气。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55条: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本案中,有人自称是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来检查工厂,要求工厂停工。

老板有权让他出示执法证件。

如果对方拿不出来,老板是可以拒绝配合的,这是法律赋予老板的权利。

这样可以防止一些人冒充执法人员来捣乱,也能避免真正的执法人员滥用权力,不按规矩办事。

目前,工作组已介入,但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一个街道办的普通工作人员,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出“我觉得应该堵门”?

纪工委书记,能脱口而出“咋不合适”?

这说明在有些人眼里,公权力不是用来服务的,是用来出气的。

你让我不顺心,我就堵你的门。

这种思维,比一辆执法车横在厂门口更可怕。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