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脂批中能说出“狡猾之甚”之语,足见“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段话太不简单了。
这段话在明面上给读者的感觉,无非就是:1,半遮半掩地暗示曹雪芹便是作者,或者曹雪芹虽非实名,那也暗示他是作者,2,曹雪芹或者是实名或者是假名,他都不过是增删者。3,写的是对《红楼梦》的披阅增删。4,《红楼梦》确实曾被更名题曰“金陵十二钗》。
如果说这些几乎是一下子就得出的感觉,真的是作者本意的话,那还能被脂批特意指出“狡猾之甚”吗?难道说“狡猾之甚”是反义词,而是告诉我们,作者其实“老实之甚”“实在之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