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岁男子在网上伪装成15岁少年,诱骗并侵犯浙江11岁女孩小兰(化名),导致其感染性病。女孩母亲:假扮成单身女性与该男子暧昧聊天,并约其线下见面,成功将男子抓获。
事情要从今年初春说起。浙江11岁女孩小兰,日常性格内向孤独,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15岁”的少年。对方聊天语气温柔,善解人意,很快就用“假意关怀”填补了小兰生活中的情感缺口。这个所谓的“15岁男生”,实际上是一个32岁的成年男子。
半个月网聊铺垫后,对方约小兰线下见面。天真懵懂的小兰欣然赴约,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走入了一个精心设下的陷阱。
两人在一间出租屋内“约会”。当小兰见到32岁的张某本人时,一切都晚了。张某以持刀威胁的方式,对年仅11岁的小兰强行实施性侵。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某先后两次侵犯小兰,第二次完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事后,他威胁小兰:“敢说出去就杀掉你”。
噩梦之后,身体亮起红灯
身体症状在一个月后显现。小兰小便颜色异常,白色分泌物增多。母亲起了疑心,一再追问下,小兰吞吞吐吐地说:“我谈了个对象,他说他15岁”。
小兰越回忆越觉得不对,那个“15岁少年”有喉结,手粗糙,浑身全是成年人的特征。母亲瞬间明白:女儿被骗了,那个根本不是少年!
母亲强压下怒火,没有哭闹,没有崩溃,更没有责怪女儿一句。她先稳住女儿,把那个男人的联系方式要了过来。
妈妈的狠招:假扮成单身女人,约他出来!
到医院检查的结果令人心碎,小兰感染了解脲支原体,这是一种主要通过性传播的性病。那一刻,这位母亲在医院走廊里崩溃大哭。但她知道,哭完还得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
她没有责骂女儿,而是用女儿的手机登录同一个社交账号,假扮成一名“单身离异的女性”,主动接近那个32岁的变态男子。两人在网上暧昧聊天,母亲投其所好,一步步把对方约出来“当面约会”。
约会当日,母亲悄悄跟踪嫌疑人到见面地点,避开对方视线,偷偷记下了对方的车牌号,并在隐蔽位置拍下了对方清晰的正脸照。所有证据到手后,她毫不犹豫地拨打了110。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击,32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当场抓获,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会给恶人怎样的代价?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32岁的成年男子对不满14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性侵、持刀威胁、感染性病,这一系列情节叠加,已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量刑起点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死刑。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张某的,必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写在最后
很多人看完这个故事都在说,这位母亲太牛了。可她的“牛”,其实是一个母亲在最绝望的时候,为了孩子唯一能赌上的一切。她没有崩溃的权力,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一个猎人一样冷静,咬住恶狼不放。她赢了。但有些代价,却永远都补不回来。
作为父母,我们最大的失职,不是没本事,而是孩子崩溃了,你却没看出来。如果你今天看到这条微头条,花30秒看看自己的孩子,她有没有突然变得不爱说话,有没有突然抗拒洗澡换衣服,有没有频繁做噩梦?因为很多恶,正在“15岁”的面具下悄悄靠近。别等到出事的时候,才去做那个哭得最凶的人。
而作为社会,这类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中熟人作案占比高达71.89%,恶魔不仅在网上,也会以“关爱”之名潜伏在孩子身边。这起案件撕开的,不只是一个小家庭的伤口,更是整个社会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深层漏洞:社交平台的实名认证形同虚设,性教育严重缺位,家庭支持系统脆弱得不堪一击。但愿这起案例能够敲响警钟,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黑暗,活在阳光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