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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六部,制度上规定是满尚书掌印,汉尚书掌文书,说到底当家的还是满人。 唯独刑部

清代六部,制度上规定是满尚书掌印,汉尚书掌文书,说到底当家的还是满人。
唯独刑部是个例外,从雍正朝开始,汉尚书的地位逐渐提升,并成为实际的当家人。
为啥呢?因为刑部分管的是司法刑名,别说是读书不多的满人,就是进士出身者也未必能胜任。
清代的刑典中有各种律、例,需要专门去研究,手里头的那支笔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
就拿乾隆十八年的刑部为例,当时满尚书是阿克敦(阿桂之父),汉尚书是刘统勋。
阿克敦进士出身,不能说读书少,亏就亏在刑名一窍不通。而刘统勋长期在刑部任职,对大清律例和各种则例倒背如流。
刑部只要遇到疑难杂症,阿克敦都是两眼一抺黑,说不出个子丑演卯,但面子上又挂不住,经常不发一言。
懂事的下属都知道,只要是阿克敦不说话,就去找刘统勋。刘统勋是乾隆朝顶级办案高手,经他手几乎没有错判一案,也从未冤枉一人。
所以明面上是阿克敦掌印,实际上当家的还是刘统勋。
其实不止刘统勋,有清一代刑部出了不少汉人司法专家,如赵舒翘、沈家本等,他们在刑部当尚书的时候,满尚书基本上都是伴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