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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正式下发文件,7月1日全国统一执行,仅限超龄务工人员享受相关实惠。 近日,

人社部正式下发文件,7月1日全国统一执行,仅限超龄务工人员享受相关实惠。
近日,人社部联合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五部门正式印发《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文件明确新规将于7月1日全国统一落地。

刷到这个文件,我心里头踏实了不少。

先说说这是给谁的政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在打工的人,比如60多岁还在当保安、保洁、建筑工、家政的那些老人。他们中很多人不是不想退休,是闲不住,或者家里确实需要这份收入。

文件是今年5月10日由五部门联合签发的,第56号令。7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以前超龄劳动者维权有多难?

2020年到2022年这三年,全国法院审结了4万多件跟超龄劳动者相关的纠纷案子。劳动争议3.6万件,劳务合同纠纷3000多件。上诉率高达50%。换句话说,每两个打官司的超龄劳动者,就有一个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得再往上告。

为什么维权这么难?因为法律上一直有个死结。按照现行法律,劳动者想享受工伤、最低工资这些保障,得先被认定为跟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但超龄劳动者一旦过了退休年龄,法律上自动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跟公司之间不是“员工”是“临时工”。结果就是,拖欠工资、强迫加班、工伤拒赔、随意辞退这些事,超龄劳动者遇上了,告状都没地方告。

这次新规最大的突破,是把“劳动保障”和“劳动关系”给解绑了。

什么意思?以前你想享受工伤待遇,得先打赢一场官司确认自己是“员工”。现在不用了。只要你确实在干活,受公司管理,按月拿工资,就自动享有四项基本权益: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

这次规定最实在的几条,我拎出来说一下。

工资方面,超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必须每月足额发放,不能克扣。

休息方面,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如果实在要加,必须按劳动法的规定给加班费。

安全方面,公司得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岗位,不能让他们干太累太危险的活。

工伤保险是这次最硬核的条款。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个人不掏钱。一旦在工作中受伤,直接走工伤认定程序,公司跑不掉。

养老保险这块也有说法。如果超龄劳动者之前没缴够年限,可以自己接着缴。跟公司商量好了,公司也可以帮他缴。

发生纠纷怎么办?文件说得挺清楚。如果是工资、休假、工伤这些事,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判决还能上法院。如果是其他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林嘉点评说,这个规定打破了“有劳动关系才有保障”的老思路,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的唯一标准,而是基于超龄劳动者劳动的事实来保障权益。

中国有句老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自己也会老。今天给超龄劳动者撑腰,明天受益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在我看来,这个文件最大的意义,不是说给了超龄劳动者多少实惠,而是承认了一个事实——他们一直在劳动,一直在创造价值,只是以前法律当没看见。现在终于看见了。

希望7月1日之后,那些在小区门口站岗的老保安、在工地上搬砖的老建筑工、在餐厅后厨洗碗的老阿姨,能真正感受到这份文件带来的改变。法律有了,关键看执行。

文中事实及数据来源:人社部官网、中国就业网、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2026年5月至6月的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