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支持婚前同居是夫妻关系形成之前的必要,但这是需要条件的,不是匆匆忙忙就可以的。
反对婚前同居,从前是有无道德问题,谁提出婚前同居谁就是不要脸!这个观点是过时的婚前同居,一定要以爱情为基础,但在现实生活中,仅有爱情是不够的。毕竟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还要懂得和珍惜生活。婚前同居了,可以放大和考验年轻人的“缺点”和适应性问题,总比匆忙结婚再闹分手要好一些。
第二,婚前同居要有一个时间点,以半年为宜,最多不要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了还不谈结婚,那就不是婚前了。还有就是婚前同居,绝对不能怀孕生孩子。很多麻烦都是从孩子开始的。婚前同居是两个人的事,不要牵扯到孩子。
第三,中国的情况下,还是让双方父母都知情。瞒着双方父母搞同居,也会有一定的麻烦。
结婚是两个人生的相伴长跑,婚前同居,其实是长跑到一定程度上的压力性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