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酿大祸!黑龙江安达,苏某涛在仓库门前卸货,货车挡住刘丽的车子。司机按刘丽要求挪完车,她又说没带钥匙,苏某涛只得把车开回原位。就这个退车动作,引出了一场持刀冲入他人仓库的血案,闯仓的王陆后续伤重离世,守在仓库里的苏某涛被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个结果,从 2024 年 4 月第一次宣判到 2026 年 5 月 6 日重审后一审宣判,前后经历了两年多,中间还有省高院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由撤销发回。
事情发生在 2023 年 8 月 12 日,黑龙江绥化安达市某小区,下午四点多,雨天,当天刘丽家中正在聚餐喝酒。
苏某涛四十岁,带着工人在租来的仓库门口卸货,货车停在库门正前方。楼上住户刘丽带家人要开车出门,路被堵死了。
司机按刘丽要求把车往前挪了。挪完,刘丽说没带车钥匙,让儿子上楼去拿。苏某涛觉得货还没卸完,让司机退回原位。
刘丽当场发火,两家人从互相指责升级到推搡动手。刘丽的亲戚王森冲上来要打人,苏某涛被工友和自己六十九岁的母亲张淑云拉进仓库。
刘丽也跟了进去。下午四点五十七分,刘丽丈夫王陆从楼里出来,王森先捡起地上砖头冲进仓库,随后王陆从车上抽出一把刀,多次闯入苏某涛的仓库。
外围监控能看到王陆曾被家人拦在门口,第三次进入仓库时手中持有不明物,进门后两手空出。仓库里没有监控。等两人出来,王森左臂受了刺伤,王陆头部流血,两人捂着伤口跑了出去。
苏某涛被刘丽用脚抵住仓库大门并拴紧半分钟后,强行推开大门出来,对着王森踹踢、击打数下,手里拿着一把据称是随手捡起的剪刀。伤情鉴定:王森轻伤二级,苏某涛和刘丽各有轻微伤。
八月十五日凌晨,王陆在医院死亡。到这里,这件事从邻里摩擦变成了刑事命案,性质彻底不同了。
案子在法律层面最大的分歧,是苏某涛的行为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辩护律师的核心依据有三点:对方酒后持刀、持砖非法冲入私人仓库,现场还有六十九岁的老母亲,生命威胁是真实的;剪刀是当场随手拿的,不是事先备好的;追出去之后用的是拳脚,剪刀没有再对人动,行为上是有节制的。
法院没有采纳这个说法。判决认定:这件事从头到尾是一场双方都在参与的互殴,不是单方受害;苏某涛在王陆和王森已经退出仓库后,仍持械追了出去,侵害已经结束,追击不再属于防卫范围。
这条线划得很清楚:对方在场、威胁还在,叫防卫;对方退了你追出去,叫故意伤害。两者之间隔的不是道德判断,是时间节点。
问题是,真实冲突里那几秒钟,没有人能冷静地掐表算时间。另一个更硬的问题,是两份对不上的鉴定。
2023 年 8 月 15 日王陆死亡当天,绥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支队尸检报告显示其致命伤由 ' 背部具有一定厚度的单刃刺器 ' 造成。
到了重审阶段,2025 年 4 月第三方鉴定机构在王陆已经火化、依靠尸检照片、病历和剪刀物证的情况下,出具了不同结论:致命伤是 "剪刀类刺器" 所致。
同一处伤,两份报告说的是两种不同器具。这个差异直接影响苏某涛手里那把剪刀和王陆死亡之间有没有直接关系,也是省高院当初发回重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重审之后,法院维持了原有定性,但两份报告的矛盾并未被公开说清楚。死缓是中国刑法里的独立制度,两年考验期内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可进一步减为有期徒刑。
苏某涛若此后无问题,被实际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这个结果,王陆家属一方无法接受;苏某涛一方同样认为,一个在自家仓库里被人持刀冲进来的人,最后背着故意杀人罪出不了监狱,说不过去。
两份对不上的鉴定还放在那里,案子争议也没有随重审宣判而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