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朋友说,他见过一位老太太,就那么直直地站在法院门口。风吹着她手里那张薄薄的判决书,纸边都卷起来了。她刚把自己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女儿,转头,女婿就拿着离婚协议,依法分走了半套房。
还有一对老两口,前脚刚把房本笑呵呵地塞儿子手里,叮嘱他跟儿媳好好过。后脚,就在中介的朋友圈里,刷到了自家房子的出售链接,标题写着“房主急售”。再打儿子电话,听筒里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所以那律师说,见过太多这种撕破脸的场面,真正聪明的父母,从来不“裸捐”。
他们会在房产证上,加上孩子的名字,但会多签一份“按份共有”的协议。
房本上,孩子占90%的大头。
自己,只留10%。
就这不起眼的10%,平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是一道绕不开的坎。孩子想卖房,想拿去银行做抵押换钱,绕过你,那份合同就是一张废纸。他必须亲自站到你面前,把笔递过来,客客气气地问一句:“爸,妈,您看行吗?”
那一刻,你拿回的不是10%的房子。
是100%的主动权。
把所有家底都交出去,那叫赌人性。给自己留下这最后10%的否决权,才是兜住了晚年全部的体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