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男子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国有银行员工,能办理利息只要1.8厘贷款,另外还有额外补贴,男子一听,乐坏了,利息这么低,他正急着用钱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信以为真,一步步跟着对方操作,结果30万贷款到账后,被中介公司以“服务费”的名义扣走了5万多,算上所谓的补贴,实际到手还不到25万。男子气愤不已,不料,想要维权时,对方早已翻脸不认人,男子终于意识到自己掉进了中介布下的贷款陷阱。
前阵子,海口的兰先生接到了一通推销电话,对方一口咬定自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能帮他办理年利率低至2.16%的个人信用贷款,还有额外的利息补贴,听起来特别靠谱。
兰先生正好有资金需求,一听利息这么低,立马就心动了,第二天就按照对方的指引去了银行网点。
可他在网点申请40万贷款被拒后,对方又说能走“线下渠道”,把他带到了城西商务中心写字楼里的一家信息咨询公司。
在这里,兰先生稀里糊涂签了一份《贷款委托服务合同》,合同里写着服务费按放款金额的16.8%收取,也就是5万多块钱,他当时没仔细看,只想着赶紧拿到低息贷款。
接下来,工作人员直接拿他的手机,在另一家国有银行的APP上申请了30万的信用贷款,很快钱就批下来了。
可贷款到账后,对方又以“贷后管理”“风险评价有问题”为由,让兰先生把30万转到了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里,还说银行暂时扣住不发,得走流程才能返还。
兰先生照做后,对方只转回了23万多,加上所谓的12600元“利息补贴”,他实际到手还不到25万。兰先生拿着合同一看才傻了眼,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要支付50400元的服务诚意金,再加上其他费用,总共被扣走了6万多。
他找中介公司理论,对方却以“合同自愿签订”为由拒绝退款,而当初联系他的“银行员工”,其实就是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从头到尾根本不是银行的人。
这件事里,中介公司的套路可以说是环环相扣,专挑急需用钱、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人下手。
他们先用“低息贷款”“银行补贴”当诱饵,让受害者放下戒备,接着用银行网点、国有银行的名头给自己背书,打消对方的疑虑。
等把人骗到中介公司后,又用“资质不够只能走线下”的借口,哄骗受害者签订高额服务费合同,还故意把条款藏在密密麻麻的文字里,不让人细看。
贷款批下来后,再用“贷后管理”“银行暂扣”的谎言,让受害者主动把钱转到他们手里,最后用“合同约定”把锅甩干净,把受害者吃干抹净。
可兰先生自己也犯了几个致命的错误,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首先,他太轻信“银行低息贷款”的口头承诺,连合同都没仔细看就签了字,不知道服务费居然高达贷款金额的16.8%。
其次,他随便把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交给中介操作,还听从对方的指令把贷款转到私人账户,这完全是把自己的钱亲手交到了骗子手里。
最后,他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核实清楚,就跟着去了非银行机构的写字楼,一步步掉进了陷阱里。
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贷款中介骗局在海口已经不是个例,不少人都被所谓的“低息贷款”坑过。
中介公司就是利用普通人对银行贷款流程不熟悉、想贪便宜的心理,打着银行的幌子招摇撞骗,收取高额服务费,甚至还有人被诱导办理了多笔贷款,最后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天上掉下来的“低息馅饼”,往往都是陷阱。
正规银行的贷款业务,根本不会主动打电话推销,更不会收取高额服务费,所有的贷款流程都必须在银行网点办理,也绝不会让客户把贷款转到私人账户里。
如果真的有贷款需求,一定要自己去银行网点或者官方APP咨询办理,千万不要相信陌生电话里的“低息贷款”。
更不要随便把自己的手机、银行卡交给别人操作,签合同前一定要逐字逐句看清楚,别等钱被扣走了才追悔莫及。
那么,兰先生如何维权,从法律角度怎么分析?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本案中中介冒充银行员工,虚构低息贷款和补贴,隐瞒高额服务费,骗兰先生签合同并转走资金,符合该条“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兰先生可主张合同相关约定无效,要求返还被扣款项并赔偿损失。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