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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浙江绍兴一男子花73.8万元购入一套60平米二手房,入住仅7天

"吃相太难看了!"浙江绍兴一男子花73.8万元购入一套60平米二手房,入住仅7天,母亲带孩子下楼时被邻居悄悄提醒房子“不一般”,追问详情对方却不愿多言。男子察觉异样后多方打听,竟得知屋内二十多年前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瞬间如坠冰窟。

这名男子姓唐,是湖南人,在绍兴打拼了六年多,这套房子是他为家庭购置的首套住房,房款里不仅有多年积蓄,还掺杂着父母的养老钱,每一分都来之不易。

当初选这套60平米的老房子,就是看中地段成熟、生活方便,总价73.8万元的预算也刚好卡在承受范围之内,签约过户时一家人还满心欢喜,觉得终于在陌生城市安了家。

入住后的头几天一切正常,直到第七天,唐先生的母亲带着年幼的孩子下楼散步,邻居趁着没人注意,小声跟老人提了一句房子“不一般”,话里有话的语气让老人心里咯噔一下。老人追问具体缘由,邻居却连连摆手不愿多说,只劝他们多留意,随后便匆匆走开。

老人回家后把这事告诉唐先生,他当即心里发慌,开始在小区里私下打听,找老住户、问周边中介,拼凑出的真相让他浑身发冷——这套房子在二十多年前,曾发生过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在老住户圈子里,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唐先生根本没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觉得卖家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当即找到房东蒋女士要求退房退款。可蒋女士的态度十分坚决,直言自己是这套房子的第六任房主,当初从别人手里买房时,上一任房主也没提过这事,她对二十多年前的命案完全不知情。

蒋女士还反过来指责唐先生,说近期小区周边房价略有下跌,他分明是觉得买亏了,想借着这事讹钱,双方当场吵得不可开交,协商彻底破裂。 协商无果后,唐先生一纸诉状将蒋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购房合同,判令对方全额退还73.8万元房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凶宅”虽不是法律概念,但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会让普通购房者产生心理抵触,属于影响交易意愿的关键信息。唐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约,构成重大误解,最终判决支持他的诉求,合同撤销,蒋女士全额退款。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能解决,唐先生却没料到,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很快提起上诉。近期二审结果公布,直接来了个彻底反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蒋女士作为第六任房主,在卖房时知晓房屋的过往命案并故意隐瞒。

同时,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早已履行完毕,从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不宜认定构成重大误解,最终驳回唐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意味着,73.8万元房款彻底“砸在手里”,房子没法退,钱也拿不回来,唐先生一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而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认为二十多年前的事时隔太久,多任房主都不知情,唐先生纯属无理取闹。 其实在二手房交易里,“凶宅”纠纷不算少见,不同判决结果的核心,往往都卡在“卖方是否知情并故意隐瞒”以及“交易前是否有书面约定”这两点上。

像绍兴这起案子,因为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多年,房屋历经六任房主,知情链条早已断裂,想要证明现任房主知情并故意隐瞒,难度极大。 这件事也给所有准备买二手房的人提了个醒,买房不是小事,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前的核实工作一定要做足。

不能只看户型、地段和价格,还要多向小区老住户、周边中介打听房屋的过往历史,必要时可以去派出所查询相关记录。

更关键的是,交易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里补充相关条款,明确约定房屋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重大刑事案件等信息,一旦发现隐瞒,可直接约定退房退款及违约责任,用书面条款守住自己的权益。

毕竟买房是很多人一辈子的大事,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支出,容不得半点马虎。一旦像唐先生这样踩中“凶宅”陷阱,又遇上二审败诉的结果,辛苦积攒的积蓄就可能付诸东流。

你觉得这件事里,二审的判决合理吗?购房者买房时,除了核实房屋历史,还该注意哪些细节来避免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