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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也不能用!”广州一老旧小区全楼居民反对业主张大叔使用新加装的电梯,原因是先

“交钱也不能用!”广州一老旧小区全楼居民反对业主张大叔使用新加装的电梯,原因是先前张大叔投票反对,致使工程延期一年。如今他想补交1.9万元电梯使用费,被断然拒绝。

提起这加装电梯的事,其他业主还愤愤不平。楼是近40年楼龄的老楼,居民多半是高龄老人,他们早就日夜盼着用上电梯。

但2024年项目启动以来,住在3楼的张大叔以影响自家采光和隐私、房屋不安全为名,一直反对加装。

社区工作人员和其他业主反复沟通做工作,但张大叔态度异常坚决,硬是把工程进度拖延了一年。

如今电梯安装启用了,张大叔看到了好处,反悔了。这让其他业主感到心中不平,凭啥大家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他就可以“坐享其成”?

张大叔的倔脾气又上来了。他将同一单元十余户邻居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自己对电梯的使用权,并索赔采光、隐私等损失(每月1600元)。

法官经过现场探查,发现张大叔当初反对的理由并非空穴来风。由于电梯连廊比楼层地板高出一截,确实影响到张大叔的厨房和厕所隐私问题,电梯井还遮挡了部分采光。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楼房电梯属于共有部分,业主补交集资款后,理应享有使用权。有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都支持这一诉求。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有部分被告业主提出张大叔应先撤诉,再协商解决。

我认为,反对者补缴费用后有权使用电梯,是有法律支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补缴费用才算公平。

如果先反对后补缴的费用和其他支持加装的业主缴纳的费用一样,那就不妥了。

后来要求申请加入的,除了先前正常分摊的建设费用,还应当根据工期延误、费用扩大的实际损失,多支付一些补偿。这才比较公平。

在类似的案例中,高层老人上下楼困难需要得到关注,但是低层住户的通风采光和隐私可能受到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所以说,维护好的邻里关系需要最大公约数,谁获利最多,谁应出钱最多,谁有损失,谁就应得到补偿。

这一点把握住了,那么事前协商可能会更顺利,反对的声音会更少。

如果你是此案中的被告,你会同意张大叔补钱使用电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