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河南洛阳,夫妻俩看中了一辆奔驰GLC300 L,总价将近30万。为了争取优惠,他

河南洛阳,夫妻俩看中了一辆奔驰GLC300 L,总价将近30万。为了争取优惠,他们专门跑到外地的4S店,交了10万定金定下新车。但来去匆匆,没亲眼看车,约定远程视频验车。谁知验车时竟发现,全车原厂保护膜被撕的干干净净,一片不剩。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撕车膜,夫妻俩接受不了,而且他们严重怀疑,这辆车根本不是全新车,而是展车,他们果断,要求退车。对此,4S店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前段时间,王女士夫妻俩打算换新车,刷短视频时,无意间看到了广州一家奔驰4S店搞宣传,就主动加上了销售的联系方式。

后来,销售主动联系他们,说店里月底冲业绩,能给到难得的内部优惠价,性价比特别高。

一听这话,夫妻俩动了心。5月26日,丈夫陈先生特意从洛阳跑到广州看车,最终敲定了奔驰GLC300 L这款车,含税总价将近30万。

双方当天就签了购车合同,交了1万元定金,第二天,结清了9万多的首付款。

因为手头还有急事,陈先生两天到店,只办相关手续,连实车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匆匆赶回了洛阳。

双方商量好,后续通过视频远程验车,之后再抽空到店提车。

可谁也没想到,问题偏偏出在了远程验车这一步。

5月29日,4S店销售按照约定,拍了车辆视频发给王女士夫妇核验,夫妻俩点开视频,越看越不对劲。

眼前的这辆所谓“新车”,方向盘、仪表盘、中控屏等所有内饰的原厂保护膜,竟然被撕得干干净净,车里一片膜都没剩下。

在他们的认知里,全新的原厂车,保护膜肯定是完整的,只有被人使用、展示过的展车,才会撕掉车膜。

好好的新车,没经过自己同意,就被私自撕光车膜,换谁心里都不踏实,而且,销售从头到尾没有提前告知撕车膜这件事。

事后他们追问,门店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更拿不出撕膜的全程监控视频,根本没法证明这辆车是全新车。

夫妻俩打心底认定,这辆车根本不是新车,大概率是展车。

花几十万买新车,到头来提一辆来路存疑的展车,换谁也接受不了,于是,他们当即向4S店提出了退车退款的要求。

事情发酵后,6月5日,记者专门前往这家奔驰4S店核实情况。

客服经理承认,门店确实存在疏漏,撕除车膜前没有提前告知车主,但他保证,这车辆绝对不是展车,是合规全新车。

但他解释,之所以提前撕掉所有原厂车膜,是因为车主是远程视频验车,车膜遮挡容易掩盖车身细小划痕、脏污,撕膜是为了让车主看清真实车况,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同时门店表示,新车交付前统一撕膜、洗车是店内常规流程,所有新车都会这么操作。

对于车主提出的退车退款诉求,经理也明确拒绝。

因为车辆已经完成开票手续,本身也没有任何质量问题,达不到汽车退换货的标准,所以不能退车。

就算经理再三保证车子没问题,但王女士夫妻二人心里的疙瘩还是解不开。

好好的新车被私自改动,全程不告知、无记录,任谁都不放心,此事双方还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S店未提前告知就私自撕除全车原厂膜,明显侵犯了王女士夫妇的知情权。

原厂膜是判断车辆是否为全新车的重要依据,撕膜属于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信息,门店必须提前说明并征得同意。

这种擅自改动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也让车主无法确认车辆真实状态,存在隐瞒车况的嫌疑。

但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退车需满足质量故障、累计维修超30日等法定条件。

本案车辆无质量问题,仅撕膜不构成退车理由,因此门店可拒绝退车。

不过,王女士夫妇仍可要求门店书面说明撕膜原因、提供完整操作记录,并承担因侵犯知情权带来的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