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协前副主席赵长青受贿被判刑,这样的机构还有必要保留吗?
2020年11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案,刑期十二年六个月,罚金二百四十万元。
法院查明,2006年到2019年间,赵长青利用职务便利,帮忙批会员、调工作、协调项目,收了12个人的钱,总额折合2486万多元。
赵长青还编过一个顺口溜:”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不怕警车叫,照样睡好觉。”
一个正厅级官员在中书协当值十几年,把入会审批、理事职位这些核心资源当成了个人提款机。
这件事说明,协会管着大量稀缺资源——入会资格、展览机会、评奖话语权,但没有严格的内外监督,腐败就是时间问题。
赵长青案不光是个别人贪污的问题,它暴露了中书协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协会出了腐败案子,不代表这个组织本身就该消失,关键是怎么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