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开始耍赖了!”河南郑州,一男子花15万,分期付款买新能源汽车,首付付完,销售带他去上牌,发现汽车电量才14%,压根开不到家,销售带男子去快充站充电,结果,一充就跳闸,连续换了几个桩都如此,只有慢充能充上电,确认充电模块有故障,男子要求要么退车,要么换车,但4S店只同意更换充电模块,男子怒了,这可是新车呀,他一天没开,只换个配件,他花15万买个破车,他坚决不答应。4S店:你选过牌了,也已经把车开出去了,车子的所有权归车主了,会跟厂家沟通处理。
李先生上下班公交转地铁,耗费时间太多,决定买辆新能源代步。
他看中一辆15万的新能源车,攒了好久的钱凑够首付,和父母一起,兴高采烈去了4S店提车。
李先生选的分期付款,首付交完、手续都走得差不多了,4S店的销售陪着他去车管所上牌。
本来是提新车的高兴事,结果上完牌准备开车回家的时候,他扫了眼仪表盘,发现车的电量只剩14%。
这点电肯定撑不到家。销售说旁边就有快充站,充10几分钟就够用,俩人就开着车往快充站去了。
结果充电枪刚插上去,充电桩直接跳闸,俩人一开始还以为是充电桩的问题,连续换了好几个快充桩,次次都是一插就跳,半点儿电都充不进去。
没办法,俩人只能折回4S店用慢充试,慢充倒是能正常充上电。
当时销售还猜测,可能是新车的运输模式没调过来,调完就没事了。
结果,技术人员在店里把模式调整完,再试快充还是不行,最后一通检测下来,确定是车上的充电模块本身就有故障。
李先生当场心里就很不爽,自己咋就这么倒霉,好不容易买辆车,还是故障车。
可不是嘛,他花15万买的新车,一天都没开,先出了硬件问题,他提出要么直接退车,要么给他换一辆全新的车。
结果4S店那边说,他已经选完车牌、办完相关手续了,车的所有权现在已经是他的,而且,已经把车开出去上路了,退车换车都不符合规定,只能免费给他换个新的充电模块。
李先生根本接受不了这个方案,换谁花十几万买个全新的车,还没开过,就要先拆车换配件,心里肯定都不舒服。
4S店只说会跟厂家再沟通,具体怎么处理还没个准信,态度敷衍,压根不积极处理。
李先生找到媒体,为自己讨个说法,负责人没说几句就掉脸子走了。
李先生气的不轻,但无论如何,他也不同意换配件,他花好钱,买个破车,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大家平时买车,4S店都只让你看看外观、摸摸内饰,开着在附近绕两圈试试动力。
最多再检查下漆面有没有划痕、屏幕能不能正常点亮,根本不会主动提让你现场试快充功能。
等你付完钱、办完手续、上完牌,真出了问题,商家立马就拿“已上牌”“所有权已经转移”当挡箭牌,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这其实是把验车的风险,全甩给了消费者自己承担。
“已上牌”,不是商家推卸责任的理由,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总不能让消费者为厂家的残次品买单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2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退货。
车辆交付当日即查出充电模块故障,完全符合退换车的法定情形,4S店以“已上牌”“所有权转移”为由拒绝退换,属于违反三包规定的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