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不太对劲,我的认知里,应该是投资商出钱做综艺,地方愿意的话免费提供场地,不愿意应

不太对劲,我的认知里,应该是投资商出钱做综艺,地方愿意的话免费提供场地,不愿意应该由制作团队出钱付费场地,怎么变成综艺团队方拿钱的,又拿投资商的钱,又拿地方政府的钱,十分有十万分不对劲
我再补充一下我的逻辑,说文旅给网红宣传费的,不是一个逻辑,因为综艺本身就有冠名商、投资人,广告投钱,综艺的成本已经是被冠名商支付了,网红去当地本身没有冠名商付费,成本由文旅评估投钱属于一份钱,两者不是一件事
核心争议点其实不是‘文旅宣传该不该花钱’,而是钱花得值不值、透明度够不够、程序是否合规。宣传营销是必要的,但850万和1980万的价格是否公允,市场价是否合理,高价明星能否起到对应的效果,才是大家真正关心的问题。文旅宣传和民生救助的资金分属不同预算没错,但财政资金本质上是公共资金,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公众有权质疑它的使用效率。专款专用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必须花高价请综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