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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因生活压力大,导致她长期失眠,没想到她向医生诉苦说了一句“有时候真的

重庆,一女子因生活压力大,导致她长期失眠,没想到她向医生诉苦说了一句“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她就被医生判定存在自杀及伤子风险,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了161天,女子出院后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女子根本没有精神病,女子无法接受,又因相关系统仍将标注其为精神分裂,给其生活、工作都造成巨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女子将街道办、警方告上法庭。

信息来源:西部网

先说主角:潘红英。她的日子并不好过。

2021年,她的丈夫消失了整整八个月,家里开支、孩子的照料,全落在她一个人头上。

她长期失眠、情绪紧绷,最后她跑去家门口的精神卫生中心睡眠科,就是想开几片安眠药,缓缓神。

可在和医生聊着聊着的时候,她一句话脱口而出:“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

医生听了立马判断她有自杀和伤害孩子的风险,要求住院。

她当时没答应,只想吃药调理。

几天后按医嘱去复查,结果被人以“复诊”为名带进住院部,手机、身份证、钥匙、银行卡,所有随身物品都被收走。

就这样,她被关了35天。

关医院那段日子,她不停地说“我没病,孩子还在家里需要照顾”,但没人相信她。她靠借别的患者的手机,才终于向外求救,才脱身而出。

更糟的是,这次住院过程里,既没征得她同意,也没人按规定通知她的法定监护人,有街道工作人员替她代签了监护相关的东西。

程序上有不少问题,但那时她更关心家里没人照看的孩子。

时间到了2024年,婚姻彻底亮红灯。

4月15日,因为要孩子在校伙食费,潘红英和丈夫吵起来。

丈夫先去派出所,说的是日常矛盾,后来又改口称她拿着榔头追打他。

当天就有十几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来,把她又一次带到了精神卫生中心。

这一关,就是126天。

在院里,她绝食抗议过三天。

医院还给她丈夫发短信,说她有自杀风险,若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

好在后来她说服丈夫配合办的出院手续,2024年8月19日她才离开医院。

出院后她带着孩子离开重庆,在外暂住三个月,等确认安全才又回了重庆。

到了2025年,她在离婚庭审期间申请了精神状态司法鉴定。

结果出来很干脆: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认定她“无明显精神障碍,无智力减退,能清楚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与法律后果”,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她还主动去多家三甲医院做了专项检查,结果一致——没有精神疾病,精神状态正常。

手里有这些证明,她以为可以把这事彻底了断。

可现实没那么简单。

第二次被收治后,她的个人信息被上传到重庆卫健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系统里把她记成了“确诊精神分裂症”。

她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移除记录,都被拒。

卫健委说当初的上报流程合规,不能删。

也就是说,就算司法鉴定证明她没病,系统里那一笔记录还在,别人看到这字眼,她就像被贴了标签。

这个标签带来的影响很实际:朋友渐渐疏远,找工作碰壁,生活被搅得一塌糊涂。

她自己说过一句话很刺痛:“我得尽力证明我没病,还得让最初诊断我的医院承认他们弄错了。”

更让她心痛的是,自己被收治那段时间,年幼女儿没人好好照看,出现了眼部损伤,需要长期治疗,有的损伤还可能终身影响视力。

她不甘心,所以在2025年8月把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溪沟街道办和大溪沟派出所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第二次送医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一审法院采信了警方的意见:警方说他们是根据报警内容和她的既往病史判断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风险,依法送医诊断,程序合法。

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请。她已提出上诉。

庭审中,街道办说他们只是协助护送,入院手续是她丈夫办理的;丈夫解释他从未想把她送进医院,后来配合签字都是按照工作人员和医生的要求做的;警方则坚持他们的决定有法律依据。

案件里有很多分歧和难点,法院的一审选择了采纳警方说法。

这件事把一个更大的问题摆在大家面前: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把疑似精神障碍的人送去医院诊断和治疗,但当医疗机构可能误判、或在程序上出问题时,纠错机制并不顺畅。

潘红英有司法鉴定、有三甲医院的复检报告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但系统里的“确诊”记录仍在,移不掉。

她想靠司法把这顶“莫须有的帽子”摘掉,走上了漫长的上诉路。

说句大白话:一个人被制度认定为有问题,哪怕后来证明她没问题,想把那笔记录抹去,真的比爬山还难。

潘红英的核心诉求并不在乎赔多少钱,她想要的是清清白白的身份,和能回到正常生活。

至于最后能不能把系统里的标签去掉,法院和各相关单位的态度,决定着这件事是个个案还是警示。

支持潘红英坚持维权,因为一些环节出问题,直接影响了她的一生,她要收集好各方面证据,希望法律能还给她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