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判我死刑,出来还要sha人!”贵州铜仁,一男子和朋友合伙开店亏了2万块,想让朋友分摊,有个厨师没忍住,替其朋友说了几句话,吵了起来。男子咽不下这口气,买了菜刀和尖刀在餐厅后门蹲守,当场sha害了这个厨师。男子有抢劫前科,庭审上放狠话:“不判我死刑,出来还要sha那个朋友。”一审法院判处男子死刑立即执行。可谁都没想到,二审改成了死缓。被害人家属申诉被驳回,彻底崩溃:一个扬言出狱再sha人的凶手,凭什么不用死?
贵州铜仁一起普通的小店合伙经济纠纷,最终演变成一场致命命案,后续的量刑反转更是引发全网热议。
案件起因仅为两万元的创业亏损分摊争议,却葬送一条无辜人命、摧毁两个家庭,二审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的结果,让被害人家属崩溃,也引发大众对司法量刑尺度的激烈讨论。
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是 34 岁男子张某牵涉的创业纠纷。另经查明,张某曾有犯罪记录。2011 年,其因抢劫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于 2016 年服刑期满,重归社会。
出狱后,其落脚铜仁并外出务工,后与罗乙合伙开店,经营不善导致创业失败,整体亏损 2 万元,该笔欠款大多由张某赔付。
张某心里很不服气,三番五次让合伙人罗乙一起承担亏损,可对方始终不同意,两人的矛盾也就越来越深。
2024 年 7 月 18 日,张某又一次来到这家餐厅,揪着债务问题不肯罢休,反复和罗乙理论,一心想把纠纷谈出结果。店内厨师罗乙的朋友罗甲看不下去,出面帮腔劝解、主持公道。
张某认为自己遭到外人挑衅,当场气愤离场,内心怨气彻底积压。
他不仅记恨罗乙,更将无辜劝和的罗甲视作“多管闲事”,执意要报复泄愤。两天转瞬即逝,张某备好尖刀和菜刀,趁着沉沉夜色躲在餐厅后门,静静等候报复的时机。
当晚,张某迎面遇上罗甲,强硬要求对方把罗乙叫出来,罗甲当场拒绝,二人当场扭扯在一起。罗甲的推搡彻底点燃了张某的怒火,情绪失控的他持刀疯狂攻击,罗甲当场不幸离世。
罗甲撒手人寰,留下年迈的父母与两个年幼的孩子,原本安稳的家庭一夜之间深陷困顿。案发后,张某滞留现场,未实施逃跑行为,并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中,张某毫无悔意,拒不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甚至当众放狠话挑衅:“不判我死刑,出来还要杀罗乙。”被告人目中无人的嚣张态度,使得庭审现场气氛紧绷,其极端的主观恶意也彻底呈现在众人面前。
2024 年 12 月 30 日,案件一审落槌。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定罪,其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获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赔偿被害人家属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对于十万元的赔偿款,被害人家属认为金额过少,无法抚平家庭所受的重创;张某则主张法院量刑偏重。
2025年4月13日,二审终审宣判推翻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改判张某死缓、限制减刑,后续省高院依法驳回被害人家属的申诉,结果引发巨大舆论争议。
大众普遍不解:前科累累、恶性杀人、当庭扬言再犯,为何免于死刑立即执行?争议核心源于司法“宽严相济”的量刑逻辑与大众朴素正义的冲突。
从从严依据来看,张某有抢劫前科,出狱未满八年再犯重罪,属于屡教不改;作案提前购刀蹲守,属于有预谋犯罪,手段残忍、致无辜者当场死亡,且庭审毫无悔意、公开威胁再次行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险性极高,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立即执行标准,一审判决合乎情理。
而二审改判的从宽依据,同样遵循法律细则。司法解释明确,因邻里、合伙、民间经济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与随机恶性伤人、报复社会案件存在主观恶性差异。
本案根源是创业债务纠纷,死者罗甲主动介入他人矛盾、上前拉扯,是激化冲突的诱因之一,区别于无端施暴。同时,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法律上自首情节成立,无需以悔罪态度为前提,这成为二审从轻改判的关键法理支撑。
二审最终采取折中量刑,以死缓加终身限制减刑的方式,既规避了死刑立即执行,又彻底杜绝其减刑出狱、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是司法平衡情理与法理的典型操作。但该结果难以抚平大众与被害人家属的情绪,也暴露了司法判决与公众认知的天然落差。
这场铜仁命案的争议,本质是法律理性与大众朴素正义的碰撞。司法既要严守宽严相济原则,审慎适用死刑,也要兼顾民众对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的期待。
如何在法理框架内最大限度抚慰受害者、震慑恶性犯罪、维护公众安全感,仍是司法实践需要持续打磨的课题。
来源:男子当街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有自首情节 2026-06-06 13:34·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