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大概15:30的时候。我们单位大厅里来了一个45岁左右的男人。
他左手拿着公文包。右手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证件跟我说:“美女!我是法院的,能不能在你们的小圆桌上坐一会儿,我写个东西?”
我一看是法院的,就二话没说,让他坐在了我们保安平时吃饭的小圆桌上,让他写东西。
就听见他给一个女的打电话说:“喂你到某某大厦来,快一点儿哈。
我在某某大厅的保安处等你。你进来就看到我了。”
那个女的貌似找不到路。他又给解释了好半天。
不到5分钟,那个女人就进来了。听口音是个甘肃女人。
这时,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她。发现她人长得还挺漂亮的。
虽然,她戴着口罩。但从她的身材、打扮、说话的声音,我就能看出来,她最多也就40岁左右的样子。
就听那个法官跟她说“是这样的,某某某的房子要拍卖。你有什么意见没?
你们租某某某的房子是什么时候签的合同?签了几年?
房租什么时候到期?假如房子拍卖了,你有什么打算?”
那女的说:“那是学区房,我们孩子上学的时候,我们搬过来的?现在住了差不多5年了。”
法官说:“是这样的,他的房子拍卖以后,其实跟你关系不是很大。你可以去租别人家的房子。也可以继续住。
具体的你要跟下一个房东商量续签合同的事。他让你住你就继续住,他不让你住,那你只能搬离重新找房子,我们法院是没有权利去强迫下一个房东把房子必须租给你……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那个女人说:“住是肯定想住。我还有两个孩子现在马上也要上学了……”
就这样,法官很快做完了笔录。他一边往包里装东西,一边问那女人:“你们租他的房子多少钱一个月。”
那女人说:“1450元钱。”
然后,他们又聊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就跟我说:“姐,谢谢哈!我们走了 哈!”
他们走后,我就跟我同事说:“妈呀!这个女的租的是学区房,一个月房租要1450元呢。
她已经在那家住了5年了,现在人家把房子都拍卖掉了,法官给他做笔录呢。
她家孩子在上学。他们已经在那家住了5年了。现在还有两个孩子长大了也要准备上学呢。这样算下来他们要租10年房子呢。
一个月1450元钱的房租。她再加点钱的话,都赶上买一套房子,一个月的月供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咋想的?要是我的话,我借点钱都要买一套楼房。虽然每个月有月供,但是到最后房子最起码是我的呀。”
我同事说:“人家就喜欢租,不喜欢买房咋了?人家有的是钱。孩子上学重要,还是买房重要?”
友友们!假如你们一个月能掏得起1450元钱的房租。你是愿意去买房,还是愿意去租房呢?要是我的话,我必须买一套房子。
这样的话,虽然辛苦,房子最后是我的。他们这样一直租房,到最后钱花了,房子还是房东的。我觉得太不划算了,你们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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