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6月9日闪电新闻报道,江苏南京,一男子在公司工作4年,突然被公司开除,理由是,公司看监控,发现男子“摸鱼”,离开工位15分钟、提前离岗4分钟、迟开电脑8分钟、和同事说话4分钟。男子怒了:我离开工位是上厕所、喝水,和同事说话是聊工作;提前4分钟是要从4楼去1楼打卡签退。男子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让公司傻了眼。
现在职场上的“内卷”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可南京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还是让很多打工人觉得开了眼界。
2025年2月,在南京一家科技公司干了四年多的技术骨干小林,突然被公司给开除了,要说这开除的理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公司竟然调取了监控录像,一分钟一分钟地数小林离开工位的时间,最后给他扣上了一个“上班摸鱼”的罪名。
小林今年30多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他在公司做技术工程师,一干就是四年,平时工作稳扎稳打,从来没出过什么大差错。
之前他一直在外地跑项目,直到2025年1月才回到南京总部坐班,本以为回了总部能安稳点,小林工作也挺卖力,每天做调研、写报告,忙得脚不沾地,也没迟到早退过,更没被哪个领导点名批评过。
可谁能想到,就在2月13号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人事部的人突然找上门来,直接递给他一份解聘通知书。
对方冷冰冰地说:“小林,你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上班频繁摸鱼,公司决定现在就开除你。”不仅如此,公司还要求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收拾好东西走人,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小林听完都懵了,自己辛辛苦苦干活,怎么就成了“严重违纪”了?他拉着人事问个明白,结果对方直接甩出了十几段监控视频。
这些视频就像是拿着放大镜在找茬:某天离开座位9分钟,某天跟同事说了4分钟话,还有一天晚开了8分钟电脑,甚至有一天在快下班时提前4分钟收拾了东西。
公司理直气壮地翻出《员工手册》,说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只要30天内擅自离岗超过3次,或者上班干无关的事超过3次,公司就有权直接开除,不用赔偿。
面对这些所谓的“铁证”,小林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解释说,那离开的十几分钟是去上厕所、接开水,这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难道上班得把自己钉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吗?
至于跟同事说话,那是在商量技术上的难题,企业微信里都有聊天记录能对上,更冤枉的是那“提前4分钟离岗”,小林的工位在4楼,打卡机在1楼,他提前几分钟去等电梯,下楼刚好能准时打卡下班,这怎么能算早退呢?而晚开电脑几分钟,是因为刚到工位得先整理纸质资料、看手机上的紧急消息,并不是在偷懒。
小林觉得,自己在这干了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从来没找他谈过话,也没给过任何警告,现在却凭着几段没声音的监控片段就把他“突袭式”踢走,这不明摆着是想省掉裁员补偿金吗?
于是,小林一纸诉状把公司告到了法院,一定要讨回公道。
到了法院,公司还是那套说辞,觉得监控拍到的就是真相,规章制度必须执行,但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提供的这些监控录像里,小林的行为持续时间都很短,次数也不多,完全属于正常的工作间隙或者生理需求,人毕竟不是机器,不可能八小时连轴转。
法院最后定调:公司仅凭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没有事先沟通、核实和警告的情况下就直接开除老员工,这完全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小林10.8万元。
这个结果出来后,网友们纷纷直呼“解气”,大家都觉得,如果一个公司连员工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掐表计算,那这哪里是办公室,简直就是监狱。
这种刻薄的管理方式,看似是抓效率,实际上是寒了员工的心。
这件事也给广大老板们提了个醒:规章制度确实该有,但管理得有温度、有人情味,盯着那三五分钟的监控录像找茬,不仅留不住人才,最后还得搭上一大笔赔偿金。
而作为劳动者,遇到这种“周扒皮”式的待遇,也要像小林一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不能任由对方拿捏。
毕竟,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打卡机器。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