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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发帖,说:"截拳道是杀人技,上擂台插眼、锁喉、踢裆皆被禁,李小龙从不打擂台

有网友发帖,说:"截拳道是杀人技,上擂台插眼、锁喉、踢裆皆被禁,李小龙从不打擂台,只认无限制街斗。"

此说颇具代表性,却是对截拳道最狭隘的双重误读:一则将其矮化为"杀人技",二则断言其"高术莫用",做不到像水一样,不能适应擂台,没有无法擂台竞技。

似是而非的误读根源有二,且皆为事实:其一,李小龙确将截拳道定义为"无门派、无限制、专注于街斗自卫的科学格斗术",主张近取要害、插眼踢裆,以最小消耗达成自卫之效。依此标准,截拳道确有"杀人技"之现实杀伤力。其二,李小龙赴美后从未登台参赛,并嘲讽当时半接触式搏击为"一碰即分的游戏",更劝服黑带职业高手伊鲁山度退出赛事,专注截拳道习练。

然而,由前两段事实,直接推导出"截拳道即杀人技"与"不能上擂台"的结论,犯了以偏概全之谬误。

辨正一:"全能格斗"非"单一杀人技"

李小龙后期对截拳道的完整定义,绝非止步于街斗,而是"富有生命力的全能格斗"(Total Fighting),成为具有无限适应力的"全能格斗家",才是李小龙毕生追求的至高境界。

真正臻于化境的截拳道修习者,当如水一般——有实力、有能力,自如应对有限制或无限制的任意格斗场景:街头自卫或擂台竞技,职业冠军或门派宗师或街头歹徒;无论身高体重、风格流派,徒手或持械。

李小龙本人正是截拳道全能格斗,无限适应的最佳注脚。伊鲁山度曾回忆,李小龙最喜掷一副拳套于来访高手面前:"来,我们切磋。"或只用拳,或只用腿,或手脚并用,或任由对方施展所长。

在李小龙这里,从未存在"戴上拳套便无法对抗"的困境,更无"高术莫用"之托词。 真正的高手具备快、准、狠、变的功力,拥有阅读对手、预判动向、控制距离与时机节奏的能力,自能适应任何规则。这一点,李小龙早已在擂台下,通过与当时美国最顶尖的职业冠军和门派大师们的反复实战,验证无遗。

截拳道的技战术体系,既包含"杀人技"的无限制自卫手段,也包含几乎所有戴上拳套后可在擂台竞技中运用的完备攻防技术。高水平截拳道人,不仅能裸拳应对街头自卫,亦能戴上拳套、登上擂台、适应规则,竞逐冠军。

戴上拳套能不能打,只取决于格斗适应力水平,与技术本身无根本冲突。真正拥有杀人功力的技术,即便限制打击目标,或许不能取人性命,但KO对手,理应毫无问题。

辨正二:反对半接触竞技,不等于反对擂台,更不等于反对有限制的对抗

"整体之外没有局部的有效。"李小龙追求的是整体的、若水般适应的"全能格斗"能力,自然不愿受狭隘擂台规则束缚,围绕单一规则去训练。这也是他一生从未想成为特定规则下职业选手的根本原因。

李小龙对同时代寸止式、半接触竞技极为不屑,曾利用各种场合公开抨击传武搏击赛制,致使保守的传武势力视其为洪水猛兽,合力排挤。

但反对寸止、反对半接触,绝不等于反对擂台竞技本身,更不等于反对有限制条件下的安全对抗。 在真正安全且不妨碍发挥全部实力的无限制对抗诞生之前,有限制的对抗——无论日常实战训练还是擂台竞技——仍是检验与提升实战能力最为直观高效的途径。

关键区别在于:即便有限制,如何尽量贴近现实、开展全接触高效对抗,从而不断发展实战能力,才是李小龙的真正关切。 正因如此,他在抨击传统寸止式格斗的同时,极力鼓吹并推动全接触格斗、无限制全能格斗——无论台上台下。

史实可证:1967至1970年间,李小龙主动游说美国顶尖空手道世界冠军,在自家后院接受截拳道踢拳私教。最终,他成功将乔·刘易斯改造为"突然间变得无敌"的擂台霸主;而乔·刘易斯则将截拳道踢拳的全接触模式搬上职业擂台,成为享誉世界的"美式踢拳之父"。

概言之,在美国从未登台打擂的李小龙,实乃从踢拳到综合格斗的现代搏击教父。

辨正三:以武入道,"杀人技"只是表象

作为哲学化、科学化、实战化的现代中国武道,截拳道从来不只是一门武技,更是一门以武入道、以武证道的武术大道。

所谓"杀人技"、"全能格斗技",不过是截拳道的表象。在这个法治昌明的现代社会,所有"杀人技"可能终其一生都只是"高术莫用"的存在。截拳道修行的真正意义,一如李小龙所言:

"截拳道并非伤残之法,而是一大道,朝向生命真谛追寻的坦荡大道。我们只有在了解自己时方足以看透旁人,而截拳道则是朝了解自己之道而迈进。"

将截拳道狭隘地定义为"杀人技",或片面认定其"不能上擂台",皆是对这门武道的最大误读。

截拳道的真正境界,是如水般的全能适应——既能于街头无限制自卫中保全性命,亦能于擂台规则之下克敌制胜;既能在生死相搏中展现杀伐之力,更能在日复一日的修行中,朝向生命真谛,认识自我,超越自我。

杀人技,是其器;全能格斗,是其能;以武入道,是其魂。
三者合一,方为截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