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25块钱,被一个快七十岁的大爷拍在桌上。
他脸涨得通红,指着饺子店老板说:“钱,我给!但我得把话说清楚,我不是差你这25块钱,我是咽不下这口气!”
我当时就坐在旁边,一碗饺子还没吃完,全看傻了。
事情很简单。这家店搞活动,“18元饺子自助”。大爷进来,吃了二十多个饺子,顺手拿了瓶“老龙口”白酒,喝光了。
结账的时候,老板拦住他,说酒钱另算,25。
大爷当时就火了。
“你横幅上写的‘随便吃’,我问服务员,她说‘随便造’!怎么,酒就不是喝的了?”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脸憋得像个紫茄子,急得直跺脚。
“大爷,我这18块钱,利润比纸都薄,面粉、肉馅都在涨价。这酒我进价就20,您不给钱,我这一单就得赔钱啊!”
店里一下就安静了,吃饺子的,看手机的,全抬头瞅着他俩。
说真的,那一刻,你没法说谁对谁错。
大爷要的是个“理”。在他那个年代,“随便”就是“所有”,是一种承诺,是商家的大气。你规则没写明白,就是你的问题。
老板要的是“利”。他是做小本生意的,被各种“占便宜”的人折腾怕了。之前有大妈拿塑料袋来打包,说反正随便吃;还有人拿饺子喂狗。他怕了,所以对这25块钱特别较真。
最后,大爷把钱付了,拎着他的布袋子走了,嘴里嘟囔着“做生意不敞亮”。
老板呢,捏着那25块钱,蹲在门口,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我走的时候过去看了一眼,墙角确实贴着一张小纸条:“酒水饮料另收费”。
黄底黑字,那字小得,眼神不好真看不见。
唉。
一个是为了面子,一个是为了肚子。
一个觉得你不讲信用,一个觉得你在薅羊毛。
这18块钱的“随便”,到底应该“随便”到什么地步?
咱们生活中,是不是也经常把“我觉得”当成“你应该”,把“想当然”当成“全世界都懂的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