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典型判例。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北京两名烧腊店经营者潘某某、伍某某,长期将鸭肉加工后冒充高价烧鹅对外售卖。
一年多时间里,二人以假充真的销售额累计达29万余元。
2019年5月两人被抓获,法院认定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结合认罪认罚情节,从宽判处二人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这则判例来得太及时,刚好给近期热议的鹅腿阿姨事件,上了一堂硬核普法课。
很多人之前以为,挂鹅卖鸭只是小套路、小欺骗,顶多是良心问题。
殊不知,以次充真、金额达标,就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
北京这对商家,卖假烧鹅获利29万,直接被判刑。
这也清晰划清了底线:摆摊做生意,情怀是加分项,诚信是生命线。
近日,北京鹅腿阿姨的事儿发了。
鹅腿阿姨团购销售额或超500万鹅腿阿姨靠着高校学生的善意走红,积攒超高人气。
多年挂鹅名头、卖平价鸭腿,赚取差价和流量。
大家原本包容小本生意,可透支信任、长期以假充真,就不再是小事。
做生意别耍小聪明。
一时的套路能赚快钱,却藏着巨大风险。
不管是门店经营,还是街头摆摊,规则一视同仁。
善意不能透支,消费者的包容也不是牟利工具。
踏实经营、诚信为本,才是小生意长久走红的唯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