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花350元买俩榴莲孝敬岳母,谁知岳母和大姨子吃后竟拉到虚脱。翻看才发现榴莲早已发霉,男子羞愧难当,向超市索赔千元遭拒。他一气之下找媒体曝光维权,不料记者介入后,事情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反转。
2026年5月23日,原本的一场家庭聚会,硬生生被这两颗“毒榴莲”搞成了医疗事故。
这两颗水果单价不菲,在傅先生眼里是拿得出手的贵重礼品,谁知入夜后,老人和孩子集体腹泻不止。
看着家人虚弱地靠药物强撑,傅先生觉得老脸丢尽了,这哪是送礼,这分明是精准投毒。
傅先生是个懂法的狠人,他没把证据扔进垃圾桶,而是动作利索地把坏榴莲塞进冷冻室,锁死证据。
随后他搬出《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直接杀回超市讨要说法,张口就要1000元的保底赔偿。本以为证据确凿对方会认栽,没成想维权之路比剥榴莲壳还要扎手,商家态度极其强硬。
超市摆出一副“由于皮厚,概不负责”的架势,宣称员工没有透视眼,肉眼识别不了内部质量。
他们管这叫农产品的“天然特性”,既然看不见里面烂没烂,那商家就没有主观过错。这种“盲盒式销售”的免责借口,甚至让初期的行政调解一度陷入死胡同,商家就是不肯低头。
双方整整僵持了10天。傅先生一边要照顾身体虚弱的家人,一边要对抗商家的推诿扯皮,最后他索性把这事儿曝光给了媒体。
直到记者带着镜头找上门,舆论的火烧到了大门口,商家才意识到那层“厚果皮”不再是万能挡箭牌。在镜头面前,原本硬气的经理终于换了一副面孔。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超市退还350元购果款,再额外赔偿100元。虽然这450元跟法律规定的千元赔偿有差距,但也算给傅先生挽回了点面子。
这事儿提醒咱消费者,买这种“赌石”类水果,现场开箱最保险。食品安全的红线,绝不能因为产品“皮厚”就跟着一起不要脸。
信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