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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绍兴府有个做布匹生意的商人,名叫梁彦。生意做得不错,同时迷上了收藏古董

民国年间,绍兴府有个做布匹生意的商人,名叫梁彦。生意做得不错,同时迷上了收藏古董,附庸风雅。

这天,梁彦到杭州办货,路过城隍山脚下一條古玩巷,见地摊上摆着一只紫砂壶,造型古朴,包浆温润,不由得蹲下身细看。

摊主是个瘦削男人,凑过来压低声音说:“这位爷好眼力!实话跟您说,这是清宫里的东西。当年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从里头流出来的。我大伯解放前把它埋在老家宅子地下,人去了台湾。四十多年音信不通,最近才托人带信来,临终前交代了这个秘密。要不是家里急着用钱,祖上的东西,哪肯贱卖?”

梁彦半信半疑,翻过壶底一看,果然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记,像宫里的款识。

正犹豫间,旁边突然窜出两个汉子,不知为何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个踉跄撞过来,胳膊肘正磕在梁彦手上——“哐当”一声,紫砂壶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瓣。

梁彦脑子“嗡”的一下,还没反应过来,摊主已经扑上来揪住他衣领:“你赔我的壶!这可是宫里的宝贝,少说值五百块大洋!”

那两个打架的人,趁乱早跑没影了。

梁彦争辩说是被人撞的。摊主冷笑:“谁撞的?你拉住他呀!现在壶在你手里碎的,不找你找谁?”

旁边呼啦围上来七八个人,七嘴八舌都说“赔钱天经地义”。梁彦心知中了圈套,可对方人多势众,自己一个外乡人,硬顶要吃眼前亏。

摊主拿出字据要他签,赔三百块大洋。梁彦不肯,那几个人便撸袖子往前逼。无奈之下,梁彦只好签字画押,又托人从绍兴老家凑了钱送来,才脱了身。

回到绍兴,梁彦越想越窝囊,整日愁眉不展。这事被府里的老刑名师爷赵伯渊听说了。赵师爷年过五旬,断了大半辈子案,最恨这些坑蒙拐骗的勾当。

他找到梁彦,细细问了经过,捻着胡须笑了:“不急。你把那几块碎片给我瞧瞧。”

梁彦从包袱里取出碎壶。赵师爷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心里有了数。他没说破,只对梁彦说:“你明天跟我去杭州递状子。不过,咱们不告他诈骗。”

梁彦一愣:“那告什么?”

赵师爷微微一笑:“告他贩卖国家文物。他口口声声说这壶是圆明园流出来的清宫藏品,按照民国《古物保存法》,地下出土和宫廷流散文物一律归公,私下买卖就是犯法。他要真是真品,他就得蹲大牢;他要是仿品,他自己说的话就是铁证。”

梁彦恍然大悟。

次日,赵师爷代梁彦写了状子,递到杭州地方法院,控告摊主一伙非法贩卖圆明园流失文物,情节严重,请求严办。

法院差役拿了拘票,当天就把摊主锁拿到案。

公堂之上,法官一拍惊堂木:“被告,你卖给梁彦的紫砂壶,可是清宫圆明园旧物?”

摊主额头冒汗,支支吾吾。

法官再问:“你说此壶是你大伯从台湾托人带信交代的地下埋藏之物,可有证据?若属实,你已触犯《古物保存法》第六条,贩卖国有文物,最高可判七年徒刑!”

摊主脸色煞白,两腿发软。他没想到被人告了贩卖文物,这可是刑事重罪。真要按真品算账,自己这辈子就完了。

“大人!大人!小的交代!”摊主扑通跪倒,“那壶不是真品,是仿冒的!是小的从景德镇花两块大洋买来的新壶,做旧之后编的故事!那两个打架的人也是小的花钱雇的,专门撞碎讹人钱财!大人明鉴,那根本不是什么文物啊!”

满堂哗然。

法官冷笑:“这么说,你是承认诈骗了?”

摊主连连磕头:“小的认!小的全认!只求大人别按贩卖文物定罪,那壶真的是假的啊!”

法官当庭宣判:摊主以假冒真、设局讹诈,构成诈骗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梁彦被讹的三百块大洋,悉数追回发还。

退堂之后,赵师爷对梁彦说:“你鉴别古董还嫩着些,识人也还嫩着些。江湖上的把戏,光凭眼睛不够,还得用脑子。”

梁彦连连作揖,道:“幸好遇上您老人家,不然连本都收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