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劝已婚女子离婚,他还与对方在大晚上“约会”,没想到在约会地点,没等到对方,却等来了对方的丈夫和父亲,男子见对方丈夫、父亲不断拍打自己的车,并让自己下车,他想要开车离开,不料,对方丈夫直接趴到自己车的引擎盖上,他却继续驾车前行,结果导致对方丈夫重伤,最后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都市现场
事情是这么回事。
林某和王某的妻子都卖猪肉,2022年认识后熟络起来。
口无遮拦,虽知道人家有家室,却常说些暧昧的话。
6月30号那晚,林某还怂恿王某妻子离婚,并约她第二天晚上见面。
结果7月1日晚约8点左右,王某看到了这些聊天记录,既气又慌,没当场质问妻子,而是先去找了岳父商量,两人决定去现场把事情弄清楚。
他们开车到了江津区那条公路边,看到林某的越野车,心里以为妻子在车里,就上前敲门、敲窗要他下车。
那时车里其实只有林某一人。
林某一看来势不对,心虚了,不肯下车,准备开车离开。
王某一咬牙,爬上了车的引擎盖,岳父也在车边拉门把手、拽后视镜想把车拦住。
随后冲突升级。
林某无视前面趴着的人,直接开动了车,把车顶着王某往前走。
中途又猛然刹车,王某从引擎盖上摔下来,右脚受伤。
可林某还没停,又把副驾驶门把手和后视镜被抓住的王某拖着行驶了100多米。
直到王某的妻子赶到现场大喊让停车,林某才停下来。
随后王某被送医院,确诊为右距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王某报警,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调查。
庭审里,林某说自己只是朋友关系,那晚只是顺手送点李子,开车离开是想摆脱纠缠,非有意伤害。
辩护人也为他辩称可能是过失或正当防卫。
但法院认定,林某明知有人趴在引擎盖上,强行驾车仍继续行驶并放任危险后果发生,这种态度属于放任危险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不是过失。
至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对方当时只是拍窗拉门,没有形成现实且紧迫的不法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案件量刑时,法院也考虑到几项情节:林某在案发后通过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他还主动赔偿了12.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这些都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一句话提炼——一场深夜的“约会”把事情从家庭矛盾推向了刑事案件,暧昧挑衅和莽撞逃离,换来重伤鉴定、刑责和12.3万元的赔偿。
这件事没有赢家。
有人挑事,有人出手,有人受伤,最终是法律来评判。
婚姻且行且珍惜,千万不要做第三者,要和已婚异性保持距离,婚外情害人害已,做事情千万不要冲动,冲动过后,等来的不是爱情,可能是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