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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罚我,我肯定不认!”上海司机未礼让行人被拦,交警一句“我不需要你认”获网友狂

“你罚我,我肯定不认!”上海司机未礼让行人被拦,交警一句“我不需要你认”获网友狂赞

来源:综合上海当地媒体报道

上海一男子开车经过路口,因为没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民警依法对他罚款200元、记3分。男子当场炸毛:“你这样罚,我肯定不认!”没想到交警不卑不亢回了一句:“我不需要你认。”随后一番普法解释,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执法”。男子还想看警号,交警直接让他拍脸——底气十足!

一、男子不服:“停车让行也得有个度吧?”

事情发生在一个晚高峰。一名男子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他却没停车让行,被现场执勤的民警拦了下来。

民警耐心提醒:法律明确规定,遇到行人通过斑马线,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哪怕停一下、观察一眼,也是基本的安全意识。

可这名男子显然没当回事,还跟民警抠起了字眼:“停车让行也得有个度吧?怎么停、停多久,总得有个标准吧?”

民警没有跟他纠缠,直接搬出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男子一听要罚款还扣分,语气立刻变了:“罚200还记3分?这啥时候改的?”

民警回答很干脆:“道交法90条一直这么规定的。所有法条网上都公开,你好奇可以自己去查。法律对所有人都公平。”

二、交警硬气回怼:“我不需要你认”,网友:这才是执法该有的样子

男子还是不服,理直气壮地说:“你这样罚,我肯定不认!”

交警直接回了一句:“我不需要你认。”

这句话瞬间把男子噎住了。交警继续说:“我们的监控都核查过了,不是跟你乱讲的。这么多车从这里开过,为什么偏偏拦你?因为刚才那个人你根本没有让他,人家被你吓了一跳。你不能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你把他撞飞的那一刻,还怎么考虑别人?我们要保护行人的权益,明白吗?”

男子被说得无言以对,但还是不死心,问了一句:“警号我能看一下吗?”

交警大方回应:“可以拍,拍脸也没事。我等会儿给你的法律文书上也有我的警号。你有一切不明白的地方,你的法律权益,我等一下都会告诉你。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你礼让行人,尤其是晚高峰期间。”

男子还在嘴硬,交警提高音量说:“你说的车越堵,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男子终于软下来:“你说的我明白。”

交警最后补了一句:“你明白,做好就好了。不要跟我嘴硬,以后做好自己就好了。”

这段执法视频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点赞:“这个警察真好,法律法条掌握清晰,态度平和,亮警号堂堂正正,这才是人民好警察!”

三、法律怎么看:礼让行人是“硬规定”,不服可以复议,但别当场对抗

这件事虽然不大,但里面涉及几个重要的法律常识,值得每个开车的朋友认真看看。

第一,礼让斑马线不是“建议”,是“必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注意法律用的是“应当”,不是“可以”。也就是说,只要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过,你就必须把车停下来,而不是减速慢行、更不是“感觉能过去就过去”。男子说的“停车让行也得有个度”,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停就停,没有“度”的问题。

第二,罚款200元、记3分,有法可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各省的实施条例一般对“未礼让行人”设定了200元的上限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所以交警的处罚完全合法合规。

第三,对处罚不服怎么办?别当场硬杠。

很多人像这名男子一样,觉得被罚冤枉,当场就跟交警杠上了。其实这样做不但没用,反而可能惹上更大的麻烦。

正确的做法是:先配合执法,签字确认(签字不代表认罚,只是代表收到了处罚决定书)。事后如果确实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还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当场拒不配合、言语冲撞甚至动手,很容易从“交通违法”升级为“阻碍执行职务”,那就不是200块的事了。

写在最后

这起事件里,最值得点赞的不是“怼回去”的硬气,而是交警全程保持专业、冷静、有理有据的态度。他把法律条文讲得清清楚楚,把执法的目的说得分明——不是为了罚你,而是为了让你记住:斑马线前停一下,可能就救了一条命。

最后想问问大家:

你觉得斑马线前“停车让行”的规定,在现实中执行得怎么样?你遇到过明明行人还离得很远、却被罚“未礼让”的情况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亲身经历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