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这属于严重犯罪行为。
王依辞去外地医疗机构的工作回乡备考,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最终以第一名的成绩成功上岸。然而,她没等来入职通知,岗位却被他人递补。多次维权后,该岗位竟直接取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据悉,2025年下半年,王依报考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她一路通过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以61.13分的综合成绩位列岗位第一,并被拉入单位新人报到群,静候入职通知。
公示期满,王依始终未收到入职通知。2026年4月,当地官网公示第二名考生(57.78分)进入该岗位考察体检名单。
此时,相关部门才口头告知王依,认定她持有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证,不符合岗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招录要求。
王依长期维权无果,随后桃山区政府直接撤销该中医医生招聘岗位,第一名王依和第二名递补考生均失去上岗资格,长达半年的招聘流程就此作废。
毫无疑问,招考方的工作失误与程序违规,让王依承担了所有不利后果。依法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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