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个单身女子耳根子软,网上聊到一个男子,对方三言两语的把女子哄得很开心,回头女子听信男子的话,找亲戚借了100万元,说搞个投资就能赚钱。女子钱也借了,账也转了,眼看着也赚了,谁知道要提现的时候,却困难重重。这个时候女子才发现,软件根本就没法操作,完全就是被骗了。现在的难题是:该怎么对亲友说这件事呢?
(粤TV6月10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类似的事件,其实屡见不鲜,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上当,毫不犹豫的就转账。但是最后,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本案也会来仔细聊一下,网络投资的问题。
有一个李女士离婚之后,一直单身,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
要说李女士这样的处境,其实就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很多的犯案人,就专门盯着类似李女士这样的群体。一个人,还要养娃,还是个女人,怎么看都很好欺骗。
因为长期单身,李女士也想要找个男人可以依赖,于是李女士就到网上去聊,是否能遇到一个知心的男网友,能够发展一下更好。
李女士先是登录了一个社交交朋友的网站,进入网站之后注册了一个会员,随后就可以找个心仪的男子聊天。
还真让李女士遇到了一个男子,两个人一番闲聊之后,李女士发现对方这个人,还挺浪漫的,也是挺理解人的。
说实话,李女士还真的上心了,竟然每天都很期待能跟这位男士聊一聊。
后来二人互相加为好友,这样聊天更加方便些,而这个男子也展开了爱情攻势,几乎每天都会跟李女士联系,嘘寒问暖的。
自此之后,李女士就跟这个男的确定了恋爱的关系,男子表示,自己是做金融这一块的。
回头就开始给李女士介绍各种投资项目,说一起投资、一起赚钱。
李女士对眼前这个男子很信任,一开始也小投资了一点,没想到,涨势喜人,还真的赚了一些。
后来男子开始撺掇,让头大一些的。李女士耳根子软,真的就去借钱。
单纯的李女士,真的就去找亲朋好友们借钱,一下子就借了100万,回头按照男子的指示,全都投进去了。
可是,等到钱都转进去了,这一次,就不涨了。
还有更麻烦的事情就是,钱进去了,不涨了,回头提现也没法成功,这个男网友还失联了,平台的链接也打不开。
这个时候,李女士慌张不已,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李女士已经去相关部门报了案了,期望能够帮助自己挽回一些损失。
而最急的应该就是李女士的亲戚们,本来以为帮助李女士搞投资,能让她多赚一些的。现在这个情况,还不知道本金能不能追回来。
亲戚们表示:这100多万,都是他们全家人,积攒了10年的积蓄,要是打水漂了,真的是一辈子的心血白费了。
办案人员则表示:亲友来借钱的时候,一定要有分寸,多询问一下借钱的用途,如果存在异常的借钱行为,要提高警惕。该拒绝的时候果断拒绝,避免上当。
《刑法》第 266 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本案件中的男子,以恋爱为名,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骗取他人信任,其实没有真实的投资意愿,主要就是想要骗钱。
在骗得巨额财物之后,失联、删除,关闭平台,其实根本就不打算返还,让受害人损失了100多万资金。
结合此虚构真实情况,隐瞒真相,且骗取了财物的情况来看,已经诈骗既遂。
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规定,采取非接触式、利用网络实施远程犯罪,此危害性质更大,会依法从重处罚。
再者,该行为人男子还没有真实出现,利用网络来诈骗,这个行为更为过分,要被量刑从重。
从骗取的数额来看,高达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 1165 条规定:行为人侵犯他人财产权,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 1183 条也有所规定,还需要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法文可知,男子在骗走他人钱款之后,不仅要面临刑事判刑,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全额返还100万元本金,并且还要赔偿利息。
另外,还需要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网恋诈骗、面临的巨额损失,精神损害费用大概在5-20万元区间。
李女士目前要做的,就是配合办案人员,尽量挽损。
信源:粤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