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上海,一对小夫妻结婚几个月了,但每次亲热妻子都不尽兴,要娃也怀不上,妻子起了疑心,一调查,还真发现了问题:丈夫竟然诊断性功能障碍!更过分的是,丈夫婚前就知道,但却故意瞒着不告诉她。丈夫苦苦挽留:因为深爱,所以不敢说,但妻子可不吃这一套,坚持要撤销婚姻。判决出了:同意撤销婚姻
李娜和赵明刚刚领完结婚证不到一个月,两人住进了浦东一套不大的婚房。婚礼虽然还没办,但双方父母已经开始憧憬抱孙子,餐桌上的话题总绕不开“什么时候要孩子”。
起初,李娜觉得自己的婚姻很幸福。
赵明温和体贴,下班会顺路买她爱吃的水果,周末陪她逛商场看电影。朋友们都羡慕她找到了一个顾家的丈夫。
可婚后不久,李娜渐渐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每当两人亲热时,赵明总显得格外紧张。有时刚开始就草草结束,有时干脆找借口推脱。
“最近工作压力太大。”
“昨天熬夜了。”
“身体有点不舒服。”
面对丈夫一次次解释,李娜最初选择相信。
可时间一长,她心里的疑问越来越重。
尤其是婚后半年,两人一直没有怀孕。
双方父母开始着急。
婆婆甚至悄悄给李娜买来各种补品。
“是不是身体太虚了?”
“年轻人工作忙,也得注意调养。”
这些话听得李娜心里越来越难受。
她偷偷去医院检查。
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医生看着检查报告,平静地说:“从你的情况来看,没有影响怀孕的问题。”
李娜愣了一下。“那会不会是男方的问题?”
医生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建议夫妻双方一起检查。
回到家后,她把医生的话告诉赵明。
没想到,赵明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身体很好,没必要检查。”
“你是不是怀疑我?”
那天晚上,两人第一次发生激烈争吵。
看着丈夫异常激动的反应,李娜心里的怀疑像种子一样迅速发芽。
几个月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娜在整理书柜时发现了一个文件袋。
文件袋被塞在最里面。
仿佛生怕被人看见。
她打开后,整个人愣住了。
里面是一份医院检查报告。
日期竟然是在两人结婚前两个月。
诊断结果赫然写着:“少精症。”
“性功能障碍。”
“生育能力下降趋势明显。”
李娜感觉脑袋“嗡”的一声。
她坐在地上,反复看着那几张纸。
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原来不是不知道。
而是一直在隐瞒。
当天晚上,赵明回家后,看到桌上的检查报告,整个人僵在原地。
客厅里安静得可怕。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李娜声音发抖。
赵明沉默许久。
最终低下头。
“结婚前就知道了。”
听到这句话,李娜彻底崩溃。
“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骗我结婚?”
面对质问,赵明红着眼眶解释:“我怕失去你。”
“我真的爱你。”
“如果告诉你,你肯定不会嫁给我。”
“我一直在治疗,我以为会好起来。”
李娜苦笑。
“所以你就让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我的选择权?”
那一晚,两人谁都没有睡。
第二天开始,婚姻像被撕开一道无法修补的裂缝。
赵明不断道歉。
送花、写信、求双方父母劝和。
甚至跪在李娜面前。
“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定治好。”
“我不能没有你。”
可李娜已经无法再相信。
她无法接受的并不仅仅是疾病本身。
而是隐瞒。
她觉得自己最基本的知情权被剥夺了。
后来,赵明亲笔写下了一份《声明书》。
在声明中承认:自己婚前已经知道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却没有向妻子如实说明。
并对隐瞒行为表示歉意。
拿着这份声明,李娜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婚姻。
法庭上。赵明神情憔悴。
他承认自己确实隐瞒了病情。
但仍试图挽回婚姻。
“我不是故意伤害她。”
“我只是太爱她了。”
“我害怕说出来后失去她。”
然而法官认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对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审理认为:
性生活和生育问题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赵明婚前已经明确知道自己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多次就医后情况仍未改善,却始终没有向李娜说明。
这种行为侵犯了李娜缔结婚姻时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
最终。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
案件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