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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游泳馆会员龚女士像往常一样,脱掉外衣,进入泳池游泳锻炼身体,就在她游到

浙江杭州,游泳馆会员龚女士像往常一样,脱掉外衣,进入泳池游泳锻炼身体,就在她游到下水梯准备换个泳姿时,一名在直播的男子却被她看到了,龚女士很生气,男子怎么可以没经过同意就直播自己的好身材呢?她当即游出水面上前理论。

事情发生在杭州锐动健身游泳(西溪天街店),龚女士游着游着,发现泳池一角有台手机正对着她。

跑去一问,对方说是门店的教练,在给店里做直播推广。

龚女士当场就火了,直接怼回去:你直播我的画面,经过我同意了吗?

这教练的回答也是绝了,轻飘飘来一句“不会拍到你”。

可问题是,手机镜头就架在泳池边,谁能保证游来游去不入镜?

龚女士说这话的时候还在游泳,一看对方根本没停下来的意思,转身就上岸找说法去了。

事后龚女士把事情曝光给了媒体,记者找到这家健身房,工作人员承认确实在场馆内直播。

他们直播的区域包括私教区、有氧区和操课区,泳池当然也没放过。

不过对方补了一句:如果会员介意被直播,可以向店员反馈,我们会调整机位。

这个态度乍一听好像挺“尊重”顾客,但仔细想想真叫人无语。

合着我不主动投诉,你就一直把我当免费直播素材使唤?

龚女士当场就明确拒绝过,这还不算“介意”吗?怎么就继续拍呢?

更让人冒火的是,当地西湖区文广旅体局工作人员姜先生表示,目前没有关于泳池里视频拍摄、视频直播的相关规定。

这话一出来,不少网友炸了锅:难道因为没明文规定,就能肆无忌惮侵犯他人隐私了?

很多商家张口闭口把“这是公共区域”挂嘴边,好像只要你踏进健身房、商场、餐厅,就活该被拍到网上免费给店家做宣传。

律师明确指出,在游泳池这种顾客穿着清凉的特殊场合,该活动完全属于自然人的私密活动范畴。

商家拿“公共区域没隐私”当借口,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更何况你直播目的还是为了商业盈利引流量,这种商业使用更是妥妥踩到红线了。

很多人习惯性嘴硬“又没露脸”,可法律根本不是你这种逻辑。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管你是拍正脸还是侧脸,只要能认出人就算肖像。

也就是说,哪怕只拍到了你的背影、身形甚至泳衣,公开传播的主动权始终在你手里,不是商家想拍就能拍的。

这哪是什么“公共区域无隐私”,简直是赤裸裸的流量经济在践踏普通人的尊严。

这类商家直播侵犯隐私的事件近两年层出不穷,早不是什么个例。

就拿泳池来说,抖音平台上曾有一个“珀曼健身-小常”账号,自2025年3月起已累计直播超过400场,镜头长时间对准泳池顾客。

而在沈阳等地,甚至出现过温泉酒店把镜头直戳戳对准室内泳池,游客抱怨后才匆匆整改的相似案例。

这类商家直播的可怕之处在于极强的隐蔽性,普通人压根不知道正对着自己的那部不起眼手机,正在把画面实时传向数千甚至数万网友。

浙江嘉兴有位女士也曾遭遇浴场内被陌生男子闯入,体表被看光,最终浴场经调解赔偿7000元。

退一步讲,就算场馆硬着头皮坚持直播,也至少要做到提前告知义务。

门口立块提示牌,更衣室、售票处张贴明显告示,让每个顾客自愿选择是否“入镜”,这才是最起码的商业操守。

可现实里,大多数商家根本连这一步都懒得做,只顾着把顾客当成涨粉引流的“免费道具”。

一旦被顾客质问,就甩出“不会拍到你”这种搪塞之词。

龚女士这次站出来较真,意义远不止于她个人。

这个时代,到处是摄像头和直播镜头,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商家的胆子只会越来越大,最终所有人都会变成“被直播”的对象。

她的这一次发声,实际上是在替我们普通人守住那条正在被网红流量和商业直播不断逼退的隐私边界。

这种较真的勇气,值得每个人给她点个赞。

再看健身房那句“我们会调整机位”的承诺,说白了不过是亡羊补牢。

要不是闹上了新闻,谁会主动去移那个镜头?

更让人担忧的是,相关部门也承认目前对泳池直播这块确实缺少明确规定。

空白不意味着无边界,法律没明文禁止的事多了去了,难道每件都要等出了大事再补救?

这场直播风波暴露出的核心问题其实很简单:全民直播时代,普通人的隐私保护正在被疯狂透支。

商家掐着“公共场所”这块挡箭牌,心安理得地踩着消费者尊严换流量。

可法律专业人士早就敲过警钟:所谓“公共场合”,绝不是你可以随便把镜头怼到陌生人脸上的通行证。

泳池属于半私密经营场所,顾客穿着泳衣身体暴露程度高,商家擅自将这些形象传到网上,就是妥妥的侵权。

给所有整天举着手机到处直播的商家提个醒:流量再香,也不能拿别人的隐私当垫脚石。

老老实实做好服务比啥都强,别搞到最后被消费者告上法庭赔钱道歉才追悔莫及。

商家圈内那些“顾客是自己来送流量的”凉薄心思,终将被法律的板子狠狠敲醒。

感谢龚女士这么“较真”,也让法律滞后但正义不缺席的社会有了一个擦亮边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