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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人欺负到家了!湖北襄阳一位六旬老汉以26万价格出让自家宅基地,白纸黑字约定买

欺负人欺负到家了!湖北襄阳一位六旬老汉以26万价格出让自家宅基地,白纸黑字约定买家不得修建高层楼房。可对方完工直接盖起五层房屋,还全部对外出租,高楼死死遮挡老宅采光。老夫妻上门理论,对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女儿回乡撞见父母受委屈,满腔怒火难以平复,她后续采取的举动让对方措手不及!

这事发生在湖北襄阳青山村。程老汉六十多岁,一直住在自家的老宅里。2014年,一个叫王某的外来人员看上了这块宅基地,三天两头登门,说自己想回乡养老,买块地盖个小院,种菜养鸡,安安静静过日子,绝对不给邻居添麻烦。

程老汉夫妻心肠软,被对方说了一次又一次,最终以26万元签下了转让协议。合同里写得清楚:建房地基高度不得超过程家一楼地面,双方私下也口头约定高度互相持平,谁都不能挡谁的采光。

协议签完,老人以为有了书面保障,双方关系能好好维持下去,万万没想到这份约定在王某看来就是废纸一张。

合同墨迹未干,王某的做法就变了。2015年,他通过不合规的途径把户口迁进了青山村,但迁户口这件事本身并不等于取得了本村集体成员资格,他依法根本没有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限。

就这样,王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第一版盖出来是三层,占地面积已经相当惊人。

但他并没有就此罢手,后来借着屋顶漏水的理由违规浇筑混凝土,硬生生加盖到四层,再搭钢结构冲上五层。

最终,整栋建筑约1600平,配套还建了附属用房,五层高楼紧紧贴着程老汉家两层半的老宅,两栋房子之间只隔了一米,把程家东侧唯一的采光口死死堵住。

从楼盖好那天起,程老汉家每天早上就看不到阳光了。两位老人日常出入也受到影响,居住条件大打折扣。

更让人气不过的是,王某根本没有打算自住,把整栋楼全部对外出租,周边租客人来人往,原本安静的村子彻底变了味。

老汉夫妻去敲门说理,王某态度冷淡,完全不把两位老人当回事。两口子讨了个没趣,只能忍着,这一忍就是好几年。

直到2026年4月,程老汉的女儿程女士回乡探望父母,一进村就发现邻居那边还在继续往上加盖。她当场上前制止施工,随即报警,同时联系村干部要求叫停。

这只是第一步,程女士接着向村委、镇政府、政务热线逐级实名举报,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完整记录下来。

官方调查结论很快出来了,表述清楚:王某落户资质不符,不具备宅基地建房权限,整栋建筑属于违规占地和违法建设,全部坐实。

结论出来之后,按道理应该进入整治程序,但接下来的进展却让人意外。镇政府的处理方式是口头协调,数月过去没有实质动作;村委的回应是已上报县政府,只能等上级处置;村干部私下反映,外来人员在村里违建的情况不是没见过,但像王某这样公开顶着、完全不配合调解的,属于少见。

媒体登门采访,王某直接表态:房子是我的,出租是为了回本,没什么好说的。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法律背景需要交代清楚。《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建房须经乡镇政府审批,严禁非本村人员违规占地建房。

王某既非青山村集体成员,又无建房审批,当年那份26万元的转让协议,从签订那一刻起在法律上就没有效力。

依此,程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同时要求王某拆除全部违建、赔偿多年采光受损的损失;自然资源部门也有权依法认定违建,责令强制拆除并退还土地。

违建已经坐实,法律依据有了,处置工具也摆在那里,现在卡的就是执行这一关。农村违建处置本来难度就不小,一旦当事人态度强硬、死扛不动,往往容易陷入长期拖延。

程女士的做法是完整走依法维权的路子,当场制止、报警、逐级举报,留下清楚的记录和官方结论,这是后续推动处置最重要的基础。

两位老人当年的善意出让,换来的是十年不见晨光、晚年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这件事最终怎么收场,还得看地方有没有把已经明确的调查结论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