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周扒皮!”安徽芜湖,一17岁职校生在汽车部件公司实习期间,突然下班后出走未归,几天后遗体在河道被发现。事发前一天,他给家人打电话喊累、身体不舒服想请假,实习班长一口回绝:必须医院开证明才能准假,对一个异乡实习的17岁孩子而言,这不是规则,是绝路。三方协议写明实习期6个月,每天12小时、一周6天,底薪仅1900元。学校回应孩子在失联前称“出去买饭”。警方已排除他杀,但对于这场“非正常死亡” ,实习公司却选择了不予回应。
这个孩子姓高,家在河北盐山,在山东的一所职校读书。今年 3 月底,学校统一安排实习,他就被送到了芜湖这家汽车部件公司。三方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实习期 6 个月,一周工作六天安排调休,底薪 1900 块钱再加补助,厂里提供住宿和餐补。乍一看好像没什么大问题,可实际干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按照他跟家里打电话说的情况,每天实打实要干 12 个小时,一周整整六天不歇。算一笔简单的账,一个月下来要工作将近 300 个小时,摊到每个小时的工钱才几块钱,连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都够不上。说是实习学技术,说白了就是把这群未成年的孩子,当成了最便宜的流水线劳动力,往死里用。
压垮这个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请假这件事。出事前一天,小高给家里打电话,语气里全是疲惫,说自己累得不行,身体不舒服,想请一天假歇歇。可他找到实习班长一说,对方一口回绝,硬邦邦甩下一句话:必须医院开证明才能准假。
这话听着好像是按规矩办事,可你细品就知道有多刁难人。一个 17 岁的孩子,孤身一人在异乡实习,身边没亲人没朋友,每天下班都到深夜了,就因为累、身体不舒服,就得特意跑一趟医院挂号开证明?
先不说半夜医院方不方便,光是人生地不熟,连去哪个医院、怎么挂号都未必摸得清。这哪里是执行规则,这是拿着规则当挡箭牌,堵死了孩子喘口气的路。对一个孤立无援的未成年人来说,这不是规矩,是绝路。
就在他请假被拒的第二天,5 月 11 号的晚上,他跟带队的实习老师提了,说不想继续实习了,想回家。当天夜里 23 点 35 分,监控拍下了他最后一段身影:他一个人走出宿舍区,跟同寝室的同学说出去买饭。可这顿饭,他再也没买回来。
第二天早上老师查寝,才发现他彻夜未归,手机也打不通,这才慌慌张张开始找人。几天之后,坏消息传来,他的遗体在厂区附近的河道里被找到了。当地警方出具了死亡证明,明确排除他杀,定性为非正常死亡。
事情曝光之后,各方的反应也很耐人寻味。涉事的学校对外回应,说孩子失联前跟同学说出去买饭,学校正在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可好好的一个孩子,为什么突然就不想实习了?为什么半夜独自外出?日常的实习管理、学生的心理状态,学校到底有没有跟进过问?这些关键问题,都没个明确说法。
更有意思的是那家实习公司,记者找上门想了解情况,人家只丢下一句 “上报领导”,之后就彻底没了声音,全程装聋作哑不予回应。仿佛这个每天在厂里干 12 小时活的 17 岁孩子,从来没在他们公司存在过一样。
其实这些年,职校生实习被当成廉价劳动力的事儿,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很多职业学校打着 “教学实践” 的旗号,批量把未成年学生往工厂流水线上送,干的活和正式工没区别,甚至因为年纪小、好拿捏,被安排的班次更累、工时更长。
学校在中间赚人头费、管理费,工厂拿到了超低价的劳动力,两头都得利,唯独苦了这些还没走出校门的孩子。
按照教育部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岗位实习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8 小时,每周累计不能超过 40 小时,明确禁止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可现实呢?12 小时两班倒、做六休一几乎成了很多工厂实习的 “潜规则”,没人查没人管,学生要是敢反抗,就拿 “不实习不给毕业证” 来要挟。
更何况小高才 17 岁,属于未成年工,法律本来就有特殊保护规定,禁止安排他们从事高强度、超时长的劳动。可在这家厂里,这些规定仿佛都成了一张废纸。白纸黑字签的三方协议,最后反倒成了合理压榨的遮羞布。
现在最让人难受的是,一条 17 岁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警方排除了他杀,可 “非正常死亡” 这五个字的背后,藏着多少说不出口的绝望?是每天 12 小时连轴转的身体透支,是连请一天假都难如登天的冰冷制度,还是本该承担管理责任的学校和企业的集体缺位?
总有人说现在的年轻人抗压能力差,可换个位置想想,十七八岁的年纪,本该在教室里读书,却要背井离乡在工厂熬大夜,累到撑不住都不敢歇,连个能撑腰说话的人都没有。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助感,从来不是一句 “心理脆弱” 就能轻飘飘带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