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号这天,四川省高院门口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看了都心疼的事。成都27岁女孩王紫雅遇害的案子二审开庭,她妈妈一大早就抱着女儿的照片守在法院门口。她本来申请了要进去开庭说话,结果法院没批,她只能在外面等着。
2026年6月16日,成都高温近四十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位满头白发的母亲王女士将女儿王紫雅的遗照紧贴胸口,在烈日下坐了一上午。
两年前,27岁的王紫雅在家门口被邻居连捅十几刀身亡,当天是该案二审开庭日。
王女士申请旁听被驳回,只能守在法院外,多次因体力不支瘫坐在地。路过市民纷纷送水、扇风,围着她呼喊“紫雅妈妈,挺住,加油”。
然而此时,在一堵高墙之隔的法庭内部,却完全是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冰冷世界。
在法庭宽大的被告席上,今年35岁的被告人梁某滢正坐在铁椅上,为了扭转自己的命运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在面对法官的讯问时,她的语气和神态显得异常冷静,甚至在法庭上公开为自己叫屈,坚持认为自己当年的杀人行为属于合法的“正当防卫”。
甚至在庭审中途,她还当庭大言不惭地向合议庭提出了要对自己“取保候审”、放她回家的要求。其实,这已经不是梁某滢第一次在公共场合说出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说辞了。
早在去年一审开庭的时候,她就曾在法庭上反复强调,自己案发当天包里藏着的那把尖刀纯粹是为了出门防身用的,两家起冲突时是被害人王紫雅先动的手,自己只是被迫还击。
而最让死者家属无法接受的荒诞细节,则记录在一份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里。
一审期间,鉴定机构给梁某滢出具了一份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医学诊断书,并认定她在案发作案时处于“自知力缺失”的状态,因此在法律上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也正是靠着这张盖着红章的精神病鉴定单子,在2025年12月20日的一审判决中,梁某滢最终在法律判决上捡回了一条命,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王女士和代理律师看来,这套逻辑荒谬且讽刺,一个在二审法庭上依然头脑清晰、条理缜密地为自己开脱甚至主动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怎么可能在两年前疯狂杀人时恰恰是“自知力缺失”的精神病人。
为推翻一审结论,王女士过去几个月跑遍街坊邻里,收集到多份关键新证据,均指向梁某滢是强行闯入王紫雅私人住宅内部实施杀戮,而非在公共区域。
若梁某滢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杀人,其所谓“正当防卫”的谎言将彻底瓦解。
此外,王女士还向二审法院郑重提交了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试图用尽一切办法推翻那份在一审中救了凶手一命的“精神病”诊断。
这是她目前唯一能紧紧抓住的救命稻草,因为她清楚,只要那份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被依法推翻,一审死缓判决的最核心基石就会生动摇。
然而,冷冰冰的现实却再次给了这位老母亲沉重的一击,直到法庭里面已经传出了激烈的辩论声,站在外面的她依然连进去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拿到。
在女儿离开这个世界的700多个日日夜夜里,王女士觉得自己每天都像是活在女儿被杀的那一秒钟里。
为了离女儿近一点,她不顾亲戚朋友的劝阻,执意搬回了那个曾经生过惨案、到处都是血腥回忆的老房子里。
两年来,她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进女儿生前的卧室,把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
在紫雅书桌的角落里,至今还完好地保留着两年前紫雅遇害前喝剩下、已经干涸的半杯白开水,王女士连碰都不让人碰一下。
在这短短两年的漫长煎熬中,她的头发迅速变白了一大半,整个人瘦得脱了形,面容看起来比两年前苍老了足足十几岁。
老人在面对镜头时,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她说自己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早就已经一无所有了,活着的唯一奔头和念头,就是看着那个杀了她女儿的凶手能够杀人偿命、被执行死刑。
可是现在,法律却给了梁某滢一个如同护身符一样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身份。既然医学专家出具的诊断书说她有精神疾病,法庭在最终量刑时就不得不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拿到死缓判决的梁某滢自己竟然还觉得委屈,在判决下达后立刻提起了上诉。在她的诉求里,死缓根本不是她想要的最终结果,她真正在二审里追求的是法庭宣判她彻底无罪。
同样的,拿着判决书的王女士也对这个结果一万个不服气,她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缓期执行,她要的是让凶手立刻伏法、执行枪决。
可是在目前二审的司法程序面前,作为死家属的她却只能陷入一种被动的等待中。
她只能在门外眼睁睁地等二审法院最终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然后再通过漫长的申诉渠道,去尝试启动更加艰难的审判监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