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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一对夫妻经营酒行,35岁丈夫看店时,三名外地民警突然上门,号称查假五粮

辽宁沈阳,一对夫妻经营酒行,35岁丈夫看店时,三名外地民警突然上门,号称查假五粮液,却把店里159瓶茅台全数扣押,顺手将人带走。随后,民警单独找上妻子,开口就要“和解费”,从80万降到55万,最后干脆直说22万就能平事,还撂下狠话:“不交钱就等着判刑,你想想是钱重要,还是你丈夫重要?”妻子慌了神,东拼西借凑够22万交上去,满以为花钱消灾能换回人。可万万没料到,钱一交,人照样被判了实刑,22万打了水漂不说,丈夫还是进了监狱。

事情要回到2023年5月26日。何先生和妻子在沈阳经营一家酒行,做了多年正当白酒生意。

那天何先生正在店里,三名从四川宜宾赶来的珙县公安局民警突然上门,亮明身份,说接到线索,店里涉嫌售卖假冒五粮液,需要执法检查。

何先生自觉经营清白,全程配合。民警把店铺翻了个底朝天,别说假五粮液,连一瓶有争议的五粮液都没查出来。

本以为检查到此为止,没想到民警话锋一转,直接盯上了陈列在店里的茅台酒,当场决定扣押,要把店内159瓶茅台全部带走。

这批酒并非普通流通款,里面包含生肖茅台、年份茅台、燕京八景陈酿等多个稀缺品类,按当时的市场价估算,总值超过120万元。

何先生立即提出异议:明明是来查假五粮液的,既然什么都没查到,凭什么扣押和案件无关的茅台?但民警没有理会,依然走完了扣押程序,连人带酒一并带走。

丈夫被羁押,妻子党女士彻底慌了。一个普通商户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没过多久,办案民警主动联系上党女士,不谈案情进展,开口就是“和解方案”——只要和五粮液公司达成赔偿和解,案件就可以从轻处理。

一开口就要80万赔偿,这对小本经营的酒行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党女士当场表示实在无力承担。

对方倒也没有强逼,隔一阵子金额降到了55万,见她依旧凑不齐,最后松口说22万就能了结。

整个协商过程中,办案人员反复强调同一套话:不交钱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判刑,你自己掂量,是钱重要还是丈夫的自由重要。

一边是被关着的丈夫,一边是握着执法权的人员,党女士根本没有任何议价余地。她找遍亲戚朋友,东挪西借凑齐了22万元,按照对方要求把钱打到了五粮液公司的账户,还签下了一份注明“自愿赔偿”的和解协议。

她当时满心以为,钱交了,和解了,丈夫很快就能回家,这事就翻篇了。

可现实很快给了夫妻俩沉重一击。和解金交完没多久,珙县警方再次通知何先生赶赴四川配合调查,并明确告知:刑事责任不会因为民事和解就一笔勾销。

到了2025年6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何先生提起公诉。

说好的和解了事,变成了刑事追诉,党女士怎么都想不通。更叫人煎熬的是审理过程——前前后后开了8次庭,拖到2026年仍没有作出判决。

整件事最荒诞的转折,出现在2026年5月的庭审中。当时,何先生的辩护律师申请对当年扣押的159瓶茅台进行真伪鉴定,毕竟警方扣酒时,曾暗示这批酒存在问题。

但法官当庭的答复让所有人大感意外:这批茅台酒和本案没有关联,公诉机关从未针对这批茅台提出过任何指控。

既然与案件无关,当初凭什么扣押这159瓶高价白酒?同年5月20日,何先生夫妇在律师陪同下,前往珙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要求查验当年被扣押的涉案财物。这一查,问题暴露得更加刺眼。

当初登记在册的159瓶茅台,多瓶去向不明,其中价值最高的30年年份茅台已不见踪影;剩下的酒里面,不少已被开封,有的直接成了空瓶,还有的瓶中酒水只剩一半。

面对当事人的追问,现场民警无法给出合理解释,说不清缺失的酒去了哪里,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会出现开瓶、空瓶的情况。

按照涉案财物管理的明确规定,警方扣押的物品必须逐一登记、拍照封存,保管全程留痕,确保可追溯。

价值上百万元的名酒,在扣押三年后出现缺失、开封、空瓶,这已经不是一句“保管疏忽”可以搪塞过去的。

案件在执法程序上的争议,同样刺目。卷宗记录显示,珙县公安局对该案正式立案的时间是2023年8月8日,而民警远赴沈阳抓人、扣货、谈和解这一系列动作,全部发生在5月,比立案时间早了足足三个月。

先执法、后立案,这种做法与法定程序要求明显相悖。更让人不安的是办案民警的角色错位。执法机关本应中立,依法查办案件;但在这一事件中,办案人员却全程充当企业的协商代表,借助刑事强制措施向家属施压,逼当事人就范,完成民事赔偿。

这种把民事索赔裹挟进刑事侦查的行为,早已被公安部明令禁止,也是公众最深恶痛绝的逐利执法乱象。

直到2026年6月17日,宜宾市公安局督审支队对外回应,称已经启动内部调查,将核查涉案财物管理和办案流程中的问题,并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但这则回应始终没有正面解答“查五粮液为何扣押茅台”“办案民警为何帮企业谈和解”等核心质疑,仅仅提到会整改财物保管制度,远不足以驱散公众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