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算不算凶宅?”合肥,男子买了一套二手房,偶然得知卖方母亲曾在屋内自然离世,并设灵堂办理后事!男子觉得毛骨悚然,以凶宅为由起诉卖方索赔20万,法院判决让网友吵翻!
阿强省吃俭用买了一套房子,本来以为终于能结束租房的苦日子,哪想到刚搬进去没多久,邻居大妈拉着他神神秘秘地说:“小伙子,你这房子死过人!”
阿强吓了一跳,这房子要是真的死过人,他睡在里面都感觉害怕,哪还敢住?
他连忙跟周边的人都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卖房母亲之前在房间里寿终正寝,灵堂都摆了三天呢。
阿强当场脑袋就炸了,前前后后跟中介、原房主确认了好几遍,人家也没否认,说就是正常老人去世,没必要特意说。
可阿强认为,房子死过人,不是凶宅是什么?当初要是知道这事,打死他也不会买啊。
阿强越想越膈应,晚上躺床上总觉得哪儿都不对劲,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越觉得自己被坑了!
他一气之下直接把原房主告上法庭,索赔20万。
结果法院的判决出来,不少人都愣了:驳回阿强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得很明白,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老人在家自然离世属于正常的生命轮回,跟我们常说的“凶宅”那种凶杀、自杀等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一回事。
在家办丧事更是尽孝的人伦常理,要是因为这个就把房子算成凶宅要贬值,那才是违背公序良俗。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这有什么关系啊!我们这是老人快咽气了要赶快回老家,落叶归根,不能死到外边!
也有网友说,我父亲去世后,他的房间我都不敢进去了!不是自己长辈亲人,心里肯定害怕,心里忌讳,谁也不想买房子出现这种问题吧?卖之前应该说一下,别人可以不买啊!
还有网友说,如果是凶宅。你就不能住?要人家20万是什么意思?收了钱就不是凶宅了。纯属讹人嘛。
这事看着是阿强吃了亏,实则戳破了很多人买房的误区:
什么叫凶宅?从来不是你自己觉得“膈应”就算数的,真要是在家正常去世的老人都算,那往上数三代,谁家房子没经历过生老病死?
真要较这个真,那怕是全世界都没几套“干净”的房子了。总不能把人的正常生死,都当成房子的“污点”吧?
阿强因为邻居大妈的一句闲话,自己脑补出了一出“恐怖片”,这种主观上的恐惧和膈应,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法律不可能为个人的迷信心理或过度敏感买单。
老人在家离世,家属设灵堂办后事,这是履行基本的人伦孝道。如果仅仅因为在屋里办了丧事,就要给房子贴上“凶宅”的标签,甚至要求降价赔偿,那岂不是在告诉全社会:在家里给老人养老送终是一件“晦气”的事?
这种逻辑不仅荒谬,更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公然挑衅。如果法律支持了这种诉求,那才是真正有违善良风俗!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