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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做足疗时,觉得男技师手法很好,便痛快花3680元办了张会员卡,包括足疗

重庆,女子做足疗时,觉得男技师手法很好,便痛快花3680元办了张会员卡,包括足疗和做背共60次。谁知,才去了几次,店家就开始敷衍,私自给她更换技师不说,还在她脱光上衣做背时,大门敞开,陌生男子大摇大摆的走进来和她的技师聊天,自己上半身全被看光了。女子又羞又气,当即提出退卡。她只消费了11次,店家却只肯退1200元,说不是会员就只能按次计算。女子怒了,你们的错误凭什么要我买单?

去年9月,李女士闲来无事,偶然走进一家按摩店试做足疗,当时是个男技师按得,手法不错,挺舒服。

当时按完她很高兴,想着以后长期来做做脚,保养保养背,所以,直接花3680块办了张卡。

这张卡包括足疗加做背一共60次。

可钱一交完,等她后面再来的时候,店里的服务立马就不一样了,一件件烦心事,把李女士气得够呛。

有次李女士来洗脸,洗到一半,技师就不见人了,她等的干着急到处去找,谁知,对方竟坐在角落里,停手低头刷手机,完全忘了,还有个顾客在。

做足疗的时候更生气,她本来就是冲着那个男技师的按摩手法来的,办卡的时候也说好了,后面都是他来服务

谁知,还没按两次,店里竟然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给她换了一个新技师。

新来的人啥也不懂,胡乱这里戳一下,那里按一下,按得人心里烦躁,白白耗掉卡里面的次数。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有次洗脚,按着按着男技师人直接不见了,一问才知道,他被叫到别的门店去了。

李女士强忍着气愤起身准备穿袜子,结果还没穿好,就有人拿着本子着急忙慌的跑过来催她签字。

她当场火气直冒,感觉店家这是防着她跑单。

如果说,前面的种种服务都只是让李女士心里不舒服,那接下来的事情,让她直接气炸。

做背部护理时,她脱光上衣趴在按摩床上,做的好好的,突然房门被打开,另一个男客户直接走进来,站在旁边跟技师闲聊。

当时,李女士上半身一丝不挂,就这样被陌生男人看个精光,她又羞又气,尴尬得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些问题,李女士好几次跟员工提过,但一直见不到负责人出面解决。

她越想越气,自己又不是花钱来找罪受的,60次的卡,她就只做了11次,但她对这家店已经彻底失望,实在不想再来,便要求退卡退钱。

结果,店家表示,退钱可以,但只能退1200块。

李女士一听当然不能同意,还剩下50次没做,凭什么只退这点钱,明显不合理。

对此,店家表示,退卡就不算会员了,之前享受的优惠消费要按单次原价重新算,所以退得少。

李女士当场就火了,明明是你们服务敷衍、管理差、泄露我隐私有错在先,凭什么后果要我来承担?

店里一直强调,说退费规则都贴在店里了,但办卡的时候,没人跟她仔细讲过退费怎么算,也没有纸质协议让她签字确认。

如果单纯是她自己不想做要退卡,按原价算她能接受,现在是商家的错,剩下的钱就该按套餐原价退给她。

两边谈不拢,李女士找了记者帮忙,一起再去到按摩店沟通。

在记者的协调下,门店负责人表示,按照套餐退肯定不可能,他们从来没有这样的规矩,她最多只能按照疗程核算,退李女士2639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李女士花3680元预付办卡,相当于和按摩店定下了按约定标准好好做足疗、做背的服务约定。

结果,店家频频敷衍玩手机、私自乱换不熟的技师、做背时不关门泄露李女士隐私、技师擅自离岗,这些都属于违约。

商家单方面定的“退卡就要按高价单次重算”的规矩,办卡没提前白纸黑字跟李女士确认签字,属于霸王算法,法律不认可。

因为是商家服务不合格、管理疏漏在先导致李女士不想继续消费,理应按原套餐优惠核算,退还剩余未消费预付款。

最后,在李女士的强烈要求下,店家一共退了她2700元,这事才算了结。

不得不说,按摩店的套路太深了,不少人都踩过这种坑。

没办卡的时候服务好好的,热情细致,一旦大额充值办卡,开头一两次还行,往后就各种敷衍糊弄,后期想退钱更是百般为难。

大家充值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轻易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