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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名男子 2013 年还清两万元贷款,拿到结清相关凭证,此后十二年没收到过任

云南一名男子 2013 年还清两万元贷款,拿到结清相关凭证,此后十二年没收到过任何催收通知。直到今年他社保卡里的八千余元被银行直接划扣,才得知银行认定他还欠七千余元利息。男子不服起诉至法院,结果大快人心。

云南男子高某多年前曾在当地银行办理过一笔两万元的贷款,约定了相应的还款期限与利息计算方式。2013 年 9 月,高某按照约定前往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当场结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同时额外支付了两千元的利息款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当时告知他,剩余的利息部分无需再偿还,这笔贷款就算全部结清。

高某听完工作人员的说明,确认业务办理完成后便离开了银行,此后十二年里,他再也没有收到过银行发来的任何关于这笔贷款的催收通知,也没有接到过相关的提醒电话。他一直默认这笔贷款的债务已经彻底终结,平时也没有特意留意这笔业务的后续状态。

2026 年 3 月,高某在查询自己社保卡金融账户余额的时候,发现账户里少了八千七百五十五元零五分,交易明细显示这笔钱是被开户银行直接扣划走的,扣款备注和当年的那笔贷款相关。

他一头雾水,立刻联系银行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他当年的贷款还有七千余元利息没有结清,银行按规定进行扣划。

除了账户资金被扣,高某还发现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多出了一笔对应的贷款逾期不良记录,正是这笔被认定为未结清的利息导致的。高某不认可这样的处理结果,当年已经结清债务且工作人员告知剩余利息无需偿还,时隔十二年银行未做任何告知便直接扣划资金,还影响了个人征信记录。

多次和银行沟通都没有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高某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被扣划的全部款项,清除征信上的不良记录,同时赔偿自己为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双方的举证材料和事件经过进行了详细核查。

银行方面认为,这笔贷款的利息确实没有全部结清,高某当年只支付了部分利息,剩余的欠息一直挂在账户名下。

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银行有权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对应欠款用于偿还债务,扣划行为有合同依据,不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 2013 年高某最后一次还款,到 2026 年银行实施扣划,中间间隔了十二年半的时间。

这十几年里,银行从未就剩余利息向高某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催收,也没有告知过他还有未结清的款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长期不作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默示认可债权债务全部清偿的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双方针对这笔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止,判令涉事银行在判决生效的三天内,向高某全额返还被扣划的八千七百五十五元零五分,同时限期撤销高某征信报告里对应的不良信息记录。

至于高某主张的交通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没有提交对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没有予以支持。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评论列表

守望
守望 3
2026-06-21 00:03
那家银行?

用户14xxx04 回复 06-21 00:56
我有一次经历提前4个月就还清了代款没要那4个月的利息

白桃冰淇淋
白桃冰淇淋 3
2026-06-21 06:53
社保卡不是4大行得吗?能直接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