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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山西运城“冒充警察打人”的事,最后在“媒体关注”下,刑事立案(轻伤二

[吃瓜群众]山西运城“冒充警察打人”的事,最后在“媒体关注”下,刑事立案(轻伤二级,以寻衅滋事立案,而不是故意伤害)了[思考]但有一说一,“罪与非罪”是很严肃的事,应该有客观标准的,不能全靠“舆论监督”——如果,“监督”后才立案,那就应该把前面“为啥不立”的事说清楚

评论列表

梁延
梁延 41
2026-06-22 10:36
应该一查到底把保护伞一起抓起来。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17
2026-06-22 10:26
抓到了吗?
神之剿灭
神之剿灭 11
2026-06-22 10:50
都轻伤二级了,还不是故意伤害?

笨啦笨 回复 用户10xxx03 06-22 15:32
没有故意伤害重,寻衅滋事只是个兜底罪,用于好多不好定性的案子,故意伤害案件,只要达到轻伤就能定罪,非常有明确的标准。你像那个在南京寺庙里给日本战犯供奉排位的女的,也才判了个寻衅滋事。

用户10xxx03 回复 06-22 10:54
寻衅滋事比故意伤害在这件事重。

金色的秋
金色的秋 2
2026-06-22 07:31
能说清楚吗?

charliewaffles 回复 06-22 15:18
提出质疑的声音多了才会改变。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2
2026-06-22 10:26
那个冒充警察的是什么罪?

笨啦笨 回复 06-22 15:33
招摇撞骗罪,起步三年,冒充👮‍♂️加重处罚

用户18xxx50
用户18xxx50 1
2026-06-22 17:07
冒充公安行凶如何定性?
逆戟
逆戟 1
2026-06-22 11:21
冒充警察,并犯罪!这应该是很严重的吧?
青清
青清 1
2026-06-22 10:41
最公平公正媒体关注
用户16xxx80
用户16xxx80 1
2026-06-22 18:01
还不是故意打人
用户13xxx18
用户13xxx18
2026-06-22 11:51
冒充警察罪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