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重庆,一位大爷盯上了一套法拍房,起拍才20多万,比正常的价便宜不少,虽然心动,但还是怕踩坑,专门找了一家中介帮忙,先掏了10000元的服务费。结果房子还没拍,法院就把房源给撤了!大爷懵了,房没买着,钱总得退吧?谁知中介脸一翻:这钱是尽调费,活我干完了,一分不退。还说房子又挂出来了,你自己不拍怪谁?
刘大爷在重庆李家沱住,退休后手头不算太紧,就想着再买套房子。他也听邻居聊过法拍房,便宜是真便宜,但水深也是真深。
这套法拍房子的起拍价才20多万,周围同小区二手房少说也得四五十万,刘大爷心动了,但他不傻,知道法拍房有坑,什么债务纠纷、租约扯皮的事太多了。
于是他找了家中介,说帮我看看这房子到底能不能拍。中介说没问题,先交一万块尽调费,产权、租约、债务全给你查清楚。刘大爷掏了钱。
钱交了没几天,法院突然把房源给撤了。不是房东不卖了,是申请执行人自己撤了执行申请。这事跟刘大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纯粹是上游出了问题。
刘大爷当场就急了,房没买成,那一万块得退吧。中介那边态度直接一百八十度转弯,说这是尽调费,活我干完了,产权查了,租约看了,债务也核实了,凭什么退。
大爷的老伴说当初讲好的,买不成全额退。中介翻出合同说,那承诺只管拍下来之后过不了户的情况,不是说买不到就退。而且房子现在又上架了,你自己不去拍,怪谁呢。
刘大爷花了一万块,房没摸着,钱也要不回来,两头空。
记者后来介入,说了句公道话。尽调确实做了,扣个几百块跑腿费合理,但一万块全扣,这吃相太难看了,大部分钱该退。
刘大爷这一万块到底该不该退,这事真不是中介说了算的,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中介能不能把钱全吞了呢?
刘大爷交钱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中介帮他把房子拍下来。结果房子没拍成,不是刘大爷的原因,是法院撤了房源。
中介确实做了尽调,但尽调只是过程,不是结果。你帮人找对象,人没相成,你不能说我介绍了就不退介绍费吧。
这事,还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中介说的尽调费,本质就是居间服务费。
第二,合同里写的买不成全额退,限定的是拍下后过不了户,不是房子被撤。
第三,房子重新上架了,说明问题出在上游,跟刘大爷没关系。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也就是说,中介没帮你把事办成,全款当报酬拿走,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你花了多少跑腿费、查询费,这些必要开支可以收,但剩余的钱必须退。
一万块全扣,明显超过了必要费用的范围。尽调是做了,但尽调的成本能有多少,几百块顶天了。剩下九千多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让中介留下。
《民法典》第959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前提是什么,前提是你得把事办成。没办成,报酬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从法律上讲,刘大爷完全可以起诉要回大部分费用。中介那个合同条款,限定的是过户失败才退,不是房源被撤也不退。这个条款本身就有争议,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显失公平。
记者认定尽调确实做了,扣几百块跑腿费合理,但一万块全扣太黑了,大部分该退。
目前房源重新挂拍,刘大爷表示愿意继续竞拍,若再次被撤中介必须全退,自己放弃则没话说。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