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有个小伙去面馆点了碗8块钱的鸡蛋面,自己往碗里加了两大勺辣椒酱和好多醋,吃了一口就喊面太咸。老板娘解释是他调料加太多了,小伙没吱声,闷头把整碗面连汤都喝光了,转头就干了件让人没想到的事。
那天中午饭点,一个穿黑T恤的年轻小伙进店,点了碗八块钱的鸡蛋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面端上来还冒着热气,小伙抬手就抓过桌上的玻璃罐辣椒酱,两大勺结结实实挖进碗里,又拎过醋瓶倒了小半瓶,红通通的油花浮了满满一层。
他搅和了两下吃了一口,扯着嗓子喊老板娘过来:“你家面怎么咸得没法吃?”
老板娘瞅了瞅他碗里的调料,耐着性子解释:“小伙子,咱们家酱是熬的时候就调过味的,你加了两大勺,肯定咸啊。”
小伙没接话,翻了个白眼,低下头稀里呼噜连汤带面把整碗吃了个精光。
然后他再次抓过那罐辣椒酱,掀开盖子对着空碗就舀,一勺、两勺……整整舀了六勺到碗里,然后起身走人。
老板娘收拾碗的时候才看到,这明摆着就是故意泄愤糟蹋东西。
老板娘气得手都抖——这酱是她每天凌晨起来熬出来的,成本不说,光功夫就搭进去大半,平白被霍霍了半罐,换谁能咽得下这口气?
她越想越窝火,转身就调了店里的监控,连码都没打,直接把小伙正脸的完整视频发到了本地的生活群里。
没成想这事转天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全网,播放量直接破了千万,连人民日报和央视都专门发了评论。
网友吵成了两派:免费调料是商家给顾客的善意,不是让你拿来撒气糟蹋的资本。这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缺的不是法律意识,而是最基本的教养;也有人说不打码就发别人正脸,已经侵犯肖像权了。
后来这事越闹越大,白岩松也出来点评说:浪费确实不对,但随意曝光他人肖像也该有约束。
律师也出来说了,小伙故意糟蹋辣椒酱属于恶意浪费,店家本来可以要赔偿,可几勺酱成本还不到一块钱,真打官司搭进去的时间精力远不如赔的钱多,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让民警批评教育。
但店主没打码就发视频了,这行为看着是挺解气,可是委屈归委屈,维权不能变成侵权!
《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未经同意公开他人清晰肖像就是违法。
你打着“抵制浪费”的旗号,却把别人正脸毫无遮挡地扔进舆论场里接受“全网审判”,这跟对方故意浪费的行为,本质上有什么区别?都是越过了底线。
道德有道德的去处,法律有法律的边界。当我们愤怒于别人的不文明时,先问问自己:我的反击方式,文明吗?
真正的文明,是双向的克制。只有守住法律的边界,咱们讲的道理才能站得住脚。
说白了就是一件小事闹得两败俱伤,怎么用合适的方式讨公道,真的值得大家好好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