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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是怎样凭一己之力,毁掉一座城市的发展的? 这个曹炯芳,是

原湖南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是怎样凭一己之力,毁掉一座城市的发展的?
这个曹炯芳,是从省委办公厅出来的干部,是在省机关见过大世面的人,大概是见的领导太多了,想当大领导也想疯了。所以,他一路走来,不食人间烟火,不知懂基层苦辛,不知百姓冷暖。只知道,如何通融,如何运作,如何打点,如何走晋升捷径。
一心想着升官发财,一心想着自己一个人的利益,根本不会考虑驻地百姓的民生疾苦,发展预期。
在湘潭任市委书记的时候,他52岁,深悉官场升迁之道的他知道,要想在诸多同僚中脱颖而出,晋升中管干部,不搞出点成绩那是不可能的。他也非常清楚,如果不在地市一把手的任上尽快搞到副省级,今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将再也人没有机会。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大胆的计划,那就是“精美湘潭2年行动”。利用这个名堂,大搞项目带动,所辖区域,遍地开花,一窝蜂的上项目。这样就会形成轰轰烈烈,热火朝天的大干快上局面,就会在短期内形成政绩假象。
他为了杜绝不同意见,大搞一言堂,以独断专行,破坏领导班子集体民主决策;突破法制和财政双重底线,逼迫人大,政府,平台公司要配合违规举债。
就这样,一时间,不知道上马了多少工程项目,最后留下有33个烂尾项目工程,有的可能永远都不可能完工。当然,还有435亿元的地方债务。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在这些项目中捞上一把,他个人受贿搭2495万元。
他造成的债务,按照湘潭市现有的财力(130亿元),除去三保的资金,除去偿还利息的资金,每年可以用到偿还本金的资金不到12亿元,至少需要36年,也就是说湘潭市什么也不干,也不新增加一点债务,就专心收拾这个烂摊子,也需要今后36年约7届政府的不懈努力,才能还清。
你说,他为了一己之私造成的损失有多大,最后,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决他有期徒刑13年,是不是量刑有点轻了。